各区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市农业科技产学研用**“揭榜挂帅”项目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将2026年**市农业科技产学研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范围
本次发布“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榜单共15个,具体内容见附件1。
二、揭榜条件
本批“揭榜挂帅”项目的揭榜单位应由农业科技企业牵头承担,鼓励牵头单位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新型研发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具有组织项目实施的相应能力,揭榜应满足以下条件:
1.牵头单位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在汉企业,正常运行满一年以上。
2.揭榜方可以为多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须明确1家企业为“揭榜单位”,负责统筹项目实施。其他参与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家。揭榜方为组建创新联合体的,应签订正式技术合同或**协议,确保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利义务明确。
3.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揭榜方在职人员,且项目结题前无退休情况,项目团队能将主要精力用于项目实施。
4.揭榜方应在揭榜的项目领域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能够为项目提供科研创新、试验示范、转化推广必要的支持和配套条件。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2.企业上年度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例不低于5%且研发费用不少于50万元;3.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或具备博士学位。
此外项目还需遵循下列基础条件:
1.所有揭榜方参与本次揭榜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1项。项目内容不得与省、市其他农业科技项目已支持内容重复。
2.所有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近3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法行为,需承诺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不得提交有涉密内容的申请材料。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
3.所有揭榜单位和参与人应遵守中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规章、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及在中国适用的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所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明晰无争议,归属或技术来源正当合法,不存在知识产权失信违法行为。
三、资金支持标准
农业科技产学研用**“揭榜挂帅”单个项目一般不超过500万元,特别重大项目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对项目承担单位(含联合体)按照不超过配套投入经费总额(项目实施单位实际投入金额)的30%给予一次性资金支持。项目申报成功,签署任务书后,第一次拨付立项金额的40%,“里程碑”考核通过后再拨付立项金额的40%,项目验收通过后拨付余款。揭榜方为联合体的,统一拨付至牵头单位,再由牵头单位分拨至各参与单位,资金拨付至市以外**单位的比例不超过20%。
四、申报方式
申报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9月3日。需填写《**市农业科技产学研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附件2),电子版填写完成,打印并加盖公章后,由所在区出具推荐意见,于截止日期前送达**市**区八古墩东一巷78号。
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须签字盖章齐全。材料PDF扫描件和电子版发送至****@163.com。
五、其他说明
本批“揭榜挂帅”****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受理、评审、立项、验收等项目管理事项。采取会议评审方式对揭榜项目进行择优遴选;评审答辩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杨 凯 185****2218
夏宇婷 186****6709
附件:1.2026年全市农业科技产学研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指南.pdf
2.**市农业科技产学研用**“揭榜挂帅”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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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