鸥涌村示范路线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致: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 鸥涌村示范路线提升项目 已由 相关部门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村集体自筹资金投资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鸥涌村示范路线提升项目。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麻涌镇鸥涌村。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工程主要对鸥涌环村路拓宽路段铺设植草砖、建设绿化树池、牌坊翻新、路边停车区改造等,项目总投资额约30.8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308051.20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308051.20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50555.10元,含安全生产措施单列费人民币5445.52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公司 ,最高投标限价审核单位:******公司。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小组。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集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鸥涌村示范路线提升项目(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牌坊项目、路边停车区拆除工程、停车位、新增人行道花岗岩地砖、新增铺设水泥砼路面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6 年 08 月 21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26 年 09 月 19 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3.1资质要求: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 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 **B 类证)。
◆3.2.4 二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 市政公用工程 。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 企业资质栏 的 资质名称 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 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 状态。
◆3.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
4.1 请于 2026 年 08 月 03 日至 2026 年 08 月 1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市**街道雅园工业区创想社2046大厦A501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需凭以下资料投标报名:
4.3.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2026 年 08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村委会三楼会议室。投标会时间: 2026 年 08 月 11 日 10 时 00 分,地点:****村委会三楼会议室。
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麻涌镇鸥涌村务公告栏、****微信公众号及****(网址: http://www.****.cn/)发布。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5000.00 元,
7.2.1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现场提交现金。
7.2.2投标担保备注事项:若采用现场提交现金:1、投标人于投标会现场以现金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附提交人身份证原件;2、各投标人应该对各自的投标保证金进行标识;3、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于投标会产生中标结果后立即存入到招标人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待签定施工合同后退还;4、未中标的单位于投标会产生中标结果后现场退还,由提交人领回保证金及身份证原件。(若中标人弃标,招标人将没收投标担保金,并上投相关部门处理。)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标书代写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电话:0769-****1739;
地址:**市麻涌镇鸥涌村前路1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标书代写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小组;
联系电话:0769-****1739;
地址:**市麻涌镇鸥涌村前路1号。
8.2 其他 : /
8.3 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详见招标文件7.1 定标方式)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麻涌镇鸥涌村前路1号 地 址:**市**街道雅园工业区创想社2046大厦A501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谢先生 联系人:黄工
电 话:0769-****1739 电 话:0769-****5118
传 真: / 传 真:0769-****511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163.com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