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将****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市**区洪塘镇民安大道841~899号
建设过程:
2024年9月9日,****委托****编制了《****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1月完成);
2025年5月27日,****门市****环境局审批;
2025年6月1日 ,本项目开工建设,于2026年4月20日竣工。公司已于2026年5月18日重新申请获得排污许可证(913********2394760001Q)。
2026年2月9日,《****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2026年版)》****生态环境局备案(备案编号:****)。
2026年5月20日,项目相关环保设施调试正常,企业申请项目验收。
项目自立项至调试,无环境投诉、违法和处罚记录。
基本情况:
利用现有厂房,并增加废料储存区771m2,增加PP桶,对对生产工序流程进行提升改良,淘汰氯酸钠溶解、草酸还原金,增加无水亚硫酸钠还原金、水合肼还原铂,以提高金、铂提炼纯度。项目含贵金属废料回收车间为密闭负压车间,分为提纯区、熔炼区、废料区、环保设备间;废料区占地约771m2,主要用于储存回收的含贵金属废料;提纯区占地约124m2,设置有回收生产线1条,并设有抽风柜、操作平台及甩干机等;熔炼区占地面积约26m2,设有3台中频炉及1台高频炉;环保设备间占地面积约147m2,设有真空机组及环保处理设备。改扩建后劳动定员可由现有项目人员内部调剂,不新由于改扩建项目增加2道王水溶解工序、1道无水亚硫酸钠提纯金、1道SO2提纯金、1道水合肼还原铂金工序,且为提高各化学反应物的转化率,增加各道反应工序的反应及沉淀过滤的工作时间,因此改扩建后工作时间从现有项目年工作时间为12天调整为一年工作时间为252天(21天/月),一天工作8小时;一年生产84批次,每批次工作时间约为24小时(约3天,每天约8小时)。
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2026年5月20日,开展****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工作;
2026年6月1日,根据验收相关要求、环评报告及批文制定了验收监测方案,并委托中**(厦****公司于2026年7月1日—7月3日对排污情况(废水、废气、噪声)进行了验收监测;
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25日,《****配套喷砂废料回收利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完成,并提交验收专家组审查。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7日-2026年8月24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面谈、电话、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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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58****7153
地址:**火炬高新区(**)产业区民安大道841-899号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