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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厅转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文件的通知》(云水保〔2017〕97号)等的规定和要求,现将**县津丰状元府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县津丰状元府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县津丰状元府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28日(20个工作日),如有异议, 请向相关单位联系人反映 。
1、建设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刘文平 180****5206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吴明福 183****9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