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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公司非诉服务商增补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澄清/变更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涉及2个需要澄清的事项:
1、原公告:纸质响应文件的提交地址为**市**区茶子山路112号财信金控FFC大厦13A楼开标室,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纸质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标书代写
修改为:纸质响应文件请邮寄至**省**市**区**街道咸嘉湖景区58小镇(**科创园)A区A2-216号刘先生,电话:158****4121,供应商无须到本项目开标现场提交纸质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2、本项目不涉及报价,意向供应商在响应报价文件及采购系统中直接填“0”。
本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相关内容的相应进行修改,其他内容及要求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次发布的文件内容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相同问题,不重复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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