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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中心于2026年7月27****政府公众网发布了《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市牲畜耳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截止公告有效期内(2026年7月31****),****公司共3家,分别是:**市****公司、**市****公司、华伦****公司。
2026年8月3日,我中心组织评审员在三楼会议室****公司按照《关于公开遴选2026年度**市牲畜耳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进行现场评分,并得出评分结果:**市****公司,排名第一。
经****班子会讨论研究,一致同意拟定**市****公司为2026年度**市牲畜耳标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
现将选取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至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中心反映,截止日为2026年8月5日17:00,(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新0668-****199)。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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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