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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03
| 项目名称 | **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县环江村**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00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海钢 |
| 联系人 | 张永辉 | 联系电话 | 139****9901 |
| 项目投资(万元) | 2257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08-28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建设规模及内容:配套污水管网18115米,污水检查井509座,其中截流井22座;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施工时尽量采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选择施工时间和施工方法,将噪声大的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控制在22:00~次日6:00以外,同时施工单位本身应提高环境意识,对施工机械要及时采取维修、保养等措施,减少人为噪声污染。 |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通过对主体工程设计中的边坡防护、雨水工程及临时性防护措施等水保措施基本上可以控制拟建项目区域范围内的水土流失,保证其运营安全。同时对于工程中所设置的弃渣场、取土场和施工便道等工程也应提出有效的防护措施。 | ||
| 承诺:**** 李海钢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海钢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89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