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规定,结合《凉山州州级冻猪肉储备实施方案》和《凉山州州级储备冻猪肉管理办法》要求,****现面向社****政府储备冻猪肉项目承储企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政府储备冻猪肉项目
(二)实施单位:****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政府财政定额补助
(四)储备规模与期限:按州级储备计划执行,承储周期为三年
二、申报条件
(一)依法在凉山州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肉类经营及生猪屠宰加工企业;
(二)具备符合中央储备冻肉储存冷库相关资质标准的冷库,冻肉储存温度持续≤-18℃,总库容不低于1000吨;
(三)具备组织、管理冷库的运营能力和稳定的销售网络,能够独立承担储备肉的安全责任;建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包括库长制、进出库台账、质量追溯体系等),制度健全、执行到位;
(四)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高,抗风险能力强,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近一年资产负债率低于70%;
(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政府储备任务的其他必要条件和能力;
(七)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申报。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含冷库位置、库容、设施设备、人员配置、管理制度、销售网络等);
(三)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冷库资质证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信用报告等);
(四)《凉山州州级冻猪肉储备承储申报表》见附件;
(五)报名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
(六)其他有必要提供的补充材料。
以上材料应装订成册(一式五份),复印件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项目评审
由州商务局牵头,**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农业农村局、****监管局等五部门组成联合评审组,对申报企业进行综合评分,并组织实地核查,最终按最高分确定承储企业(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15日(工作日9: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科(地址:**市航天大道五段**路12****机关第二办公区B区B1栋612室,邮编:615000)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顾廷朋,0834-****747
六、结果公告
评审结果将在****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为承储企业,并签订储备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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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