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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22MA3X4RFP8W | 建设单位法人:王大勇 |
| 刘子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市****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
| 20万吨/年尼龙6切片项目(试验线)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0-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合成纤维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821-C2821-锦纶纤维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 **尼龙新材料产业集聚区 |
| 经度:113.419********222222223 纬度: 33.688********888888889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30 |
| 叶环审〔202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7-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40 |
| 155 | 运营单位名称:**** |
| ****0422MA3X4RFP8W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4********913307U | 验收监测单位:**贝纳****公司 |
| 914********04139XE | 竣工时间:2025-12-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4-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5-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生态环境公示网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13548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聚合二车间建设一条试验线,试验线的生产产能为5t/d,试验线偶尔启动进行实验,该条试验线主要用于项目有光切片、半消光切片、全消光切片生产条件进行试验分析,由于试验线开动频率较低,年工作时间较短,因此试验线不计入总产能。 | 实际建设情况:聚合二车间建设一条试验线,试验线的生产产能为5t/d,试验线偶尔启动进行实验,该条试验线主要用于项目有光切片、半消光切片、全消光切片生产条件进行试验分析,由于试验线开动频率较低,年工作时间较短,因此试验线不计入总产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聚合、切粒、萃取、干燥、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聚合、切粒、萃取、干燥、包装 |
| 增加预聚合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气:本项目S-EED上料粉尘、对苯二甲酸上料粉尘、二氧化钛上料粉尘经各自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排放,共设置3个袋式除尘器;聚合废气、切粒废气、萃取废气、水解废气经收集后引入楼顶水喷淋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气筒排放;储罐废气氮气+水封+无组织散失;导热油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15m 排气筒; 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区生活污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管道引入 ****集团****公司污水总排口进行排放。循环冷却水废水通过厂区清净下水收集池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集团****公司污水总排口进行排放。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生产工艺废水、质检中心废水、化学制水排污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管道****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噪声: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固废:筛分次品、二氧化钛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氮气输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过滤介质和残渣、S-EED 上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对苯二甲酸上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失活催化剂、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清洗槽渣、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①对苯二甲酸和二氧化钛投料粉尘经密闭收集后进入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 ②聚合废气、切粒废气、萃取废气、水解废气预处理后引入楼顶水喷淋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③储罐废气氮气+水封+无组织散失; ④导热油炉废气采用低氮燃烧+15m 排气筒 ⑤危废间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集后,通过管道引入 ****集团****公司污水总排口进行排放。循环冷却水废水通过厂区清净下水收集池进行收集后,通过管道****集团****公司污水总排口进行排放。清洗废水、废气吸收废水、生产工艺废水、质检中心废水、化学制水排污水经污水收集池收集后通过管道****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噪声: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固废:筛分次品、氮气输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未建设,依托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65m2);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过滤介质和残渣、聚合二车间上料粉尘配套布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失活催化剂、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清洗槽渣、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①对苯二甲酸和二氧化钛投料粉尘共用一套袋式除尘器 ②TAD废气经水封罐预处理引至引入楼顶水喷淋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③预聚合废气经预处理(水喷淋+冷凝+水封罐)引入楼顶水喷淋处理措施处理后,排气筒排放; ④危废间废气加装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 一般固废暂存间未建设,依托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65m2); ①S-EED 上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沾染S-EED的废包装材料不再产生 ②导热油交由第三方进行再生,仅在检维修产生少量的废导热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出售,废导热油的产生量减少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涉及 | 实际建设情况:不涉及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632 | 0.0134 | 4.6454 | 0 | 0 | 4.645 | 0.013 | |
| 0.1083 | 0.0007 | 0.109 | 0 | 0 | 0.109 | 0.001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1602 | 0.0003 | 0 | 0.1605 | 0 | 0 | -0.16 | / |
| 2.8558 | 0.0012 | 0 | 2.857 | 0 | 0 | -2.856 | / |
| 0.4395 | 0.0025 | 0 | 0.442 | 0 | 0 | -0.44 | / |
| 1.9113 | 0.003 | 0 | 1.9143 | 0 | 0 | -1.911 | / |
| 1 | ****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 | 《化工行业水污染物间接排放标准》(DB41/1135-2016),《****处理厂收水水质指标》 | ****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 | ****生产废水总排口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39-48mg/L,均值为43mg/L;悬浮物排放浓度为14-28mg/L,均值为21mg/L;pH值为7.3-7.5;氨氮排放浓度为1.08-1.23mg/L,均值为1.56mg/L;总氮排放浓度为7.78-9.84mg/L,均值为8.99mg/L;总磷排放浓度为0.15-0.17mg/L,均值为0.16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排放浓度为11.3-17.2mg/L,均值为14.4mg/L。****公司废水处理设施设计的进水水质要求(COD3621mg/L、BOD51469mg/L、氨氮245mg/L、总氮137mg/L)。 |
| 1 | 两级水喷淋+60m高排气筒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两级水喷淋+60m高排气筒 | 聚合二车间切粒废气(前聚合废气、后聚合废气、切粒废气、萃取废气、回收系统水解废气)经两级水喷淋处理后由60m高排气筒排放。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为4.01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374kg/h。能够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mg/m3) | |
| 2 | 袋式除尘器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 袋式除尘器 | 聚合二车间上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60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4kg/h。经计算聚合二车间上料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去除效率能达到95%以上。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颗粒物排放浓度≤20mg/m3)要求。 | |
| 3 | 低氮燃烧器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 | 低氮燃烧器 | 导热油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装置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4kg/h;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9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16kg/h;二氧化硫未检出。能够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 2089—2021)(颗粒物≤5mg/m3,氮氧化物≤30mg/m3,二氧化硫≤10mg/m3)要求。 |
| 1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 厂界昼间噪声测定最大值59为dB(A),夜间噪声测定最大值为47dB(A),西厂界、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类标准要求。 |
| 1 | 筛分次品、二氧化钛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氮气输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占地面积为2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过滤介质和残渣、S-EED 上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对苯二甲酸上料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失活催化剂、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清洗槽渣、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筛分次品、氮气输送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暂存间未建设,依托原有一般固废暂存间(65m2);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过滤介质和残渣、聚合二车间上料粉尘配套布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失活催化剂、沾染危险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清洗槽渣、废导热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主体工程:聚合厂房、切片包装厂房; 储运工程:罐区、危化品库、成品仓库; 辅助工程:生产调度楼、研发中心、高压开关站、生产给水及消防加压站、事故水提升设施、门卫; 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制冷系统、供热系统、循环水池; 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环境风险设施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主体工程:聚合厂房、切片包装厂房; 储运工程:罐区、危化品库、成品仓库; 辅助工程:生产调度楼、研发中心、高压开关站、生产给水及消防加压站、事故水提升设施、门卫; 公用工程:给水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制冷系统、供热系统、循环水池; 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处理设施、噪声治理设施、环境风险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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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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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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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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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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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废水经管道****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厂内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 (六)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和污染源相关台账,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当项目对外产生不利影响时,你公司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如出现环境违法、厂群环境污染纠纷及群众上访等问题,应立即无条件停止生产。 (九)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十)项目完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十一)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一)建设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将环境保护设施建设纳入施工合同,保证环境保护设施建设进度和资金,落实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污染物产生环节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相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 (三)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4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源头控制、分区防渗等措施,严防污染地下水。废水经管道****集团****公司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固废厂内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 (六)满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量;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七)完善企业各项环境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严格项目特征污染物排放管控,建立环境监测体系和污染源相关台账,主动公开污染物排放、治污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要求。当项目对外产生不利影响时,你公司必须采取措施,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如出现环境违法、厂群环境污染纠纷及群众上访等问题,应立即无条件停止生产。 (九)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十)项目完工后,你公司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 (十一)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环境影响后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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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