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房产纠纷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比选公告
****(以下简称 **公司 、 询价人 )拟通过 公开比选 选聘专项法律服务。****国资委****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公开比选服务机构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比选人:****
1.2项目名称:****选聘**房产纠纷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
1.3服务内容
1.3.1收集、调取相关当事人信息,****公司、房产承租人、商场运营主体发送律师函,告知房产所有权归属;固定现有租赁关系、经营现状等关键证据;办理房产交接、租赁主体变更、租金追缴及后续租金收取等事宜;
1.3.2.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及询价人需求,请****办事处、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办理房产交接、占有返还等事宜;
1.3.3出席/列席本项目相关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及风险提示;
1.3.4对本项目进行现场走访、调查、证据固定、房屋现状勘验等工作;
1.3.5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制定诉讼策略,启动租赁合同无效、解除、租金调整、占有使用费返还、房屋腾退等相关诉讼程序并代理一审、二审、再审、重审等全部诉讼案件承办工作;针对对方可能提出的反诉或另案诉讼,制定应对预案并代理相关法律程序;
1.3.6起草、修改、审查本项目的各项法律文书;
1.3.7代理因本案衍生的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破产程序、债权申报、取回权主张等全部法律程序。
1.3.8若有诉讼,在获得胜诉判决后,立即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派员赴清场现场,协调法院执行局,监督清场全过程,使房产平稳、完整接管。
1.3.9完成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全部法律事务。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系在中华人民**国境****事务所,****管理部门合法的执业许可证并年检合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2.2投标人具有较强的业务理解能力和业务处理能力,拥有丰富的相关社会**,具有房地产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与清场业务的处理能力,熟悉****法院流程。
2.3投标人应针对本专项服务配备固定的、有经验的律师团队。投标人具备专业性强、相对稳定、素质较高和良好服务意识的律师团队。
3.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不符合比选资格的将被比选人拒绝,比选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比选申请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比选申请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组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比选资格条件的申请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请于2026年8月3日开始自****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期间实时关注比选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5.1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6年8月4日10:00(**时间),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10:00(**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比选申请文件(包封见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以面交或邮寄方式送达到****(**省**市**区沙****服务中心13A)。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启封,比选申请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启封结果,否则视为默认启封结果。标书代写
5.2未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进行包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6.比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6.1比选程序
6.1.1比选人在比选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组织比选。比选申请人原则上应派代表参加。本项目比选时间为2026年8月11日10:00时(**时间);比选地点为【******服务中心一期13A会议室】。
6.2比选流程
6.2.1宣布比选开始。
6.2.2宣布会场纪律。
6.2.3主持人介绍到会的单位和有关人员,并宣布会议主持人、记录人、唱标人、监督人名单。
6.2.4由比选人及各比选申请人共同对比选申请人提供文件的密封性进行审查。
6.2.5经查验无误后当众启封比选文件,由唱标人当众公布报价,并由线下到场的比选申请人签字确认。
6.3评审方法
6.3.1****小组由比选人根据本次比选特点按照相关规定组建。
6.3.2评审小组成员名单,在中选结果确定前是保密的,评审在有关部门监督和保密的状态下进行。
6.3.3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履行职务,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评审小组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比选申请人,不得接受比选申请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6.3.4评审程序:形式审查--资格审查--响应审查--详细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6.3.5在评审过程中,凡未通过上一评审的比选申请文件,不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6.3.6评审期间,评审小组成员根据需要对某些比选文件涉及事项进行质询,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人必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6.3.7评分原则和方法:
(1)严格依法评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严格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本次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比选人不保证价格最低标能够中选,无义务承担对未中选人的任何责任。
(4)评分组按照评分方法要求的评分标准进行综合评审打分,以综合评分得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7.授予合同
7.1评分结束后,评分小组按评分总得分高低排序并按评分由高到低推荐1-3名中选候选人。
7.2比选人在评分后将评分结果进行公示,经比选人定标后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
7.3中选方须按 中选通知书 指定的时间、地点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7.4如中选方违约,比选人可在比选申请人单位中按得分高低依次重新选定中选单位。
8.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
9.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比选评审结****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om/)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
地 址: ******服务中心一期13A
邮 编: 518000
联 系 人: 陈老师
电 话: 134****2344
11.相关文件
附件: ****关于选聘**房产纠纷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项目-比选文件.docx
2026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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