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村委发〔2026〕215号 |
| [ 主题分类 ] | 农业、林业、水利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 发布机构 ] | **** | [ 有效性 ]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30 | [ 发布日期 ] | 2026-08-03 |
****关于下达2026年**县南天湖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政府:
****县委农村工作暨****领导小组《关于分配下达2026年鲁渝协作财政援助资金的通知》(丰委农组〔2026〕8号)要求,现将2026年**县南天湖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建设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6年**县南天湖镇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基础设施建设配套项目
二、责任单位:****政府
三、建设地点:南天湖镇三抚村
四、建设内容:
1.**高3.3m单层冷藏库1座,建筑面积133.3㎡,容积388.53m3。
2.**采摘运输轨道1条,长度为1602m,并配套购置果园轨道运输机2台、货斗(2100*600*700mm)6个、水果周转筐(530*360*300mm)1000个。
五、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鲁渝协作援助资金。
六、有关要求:你镇要结合本次下达的项目建设内容和资金规模,及时编制切实可行的项目实施方案(可研报告),根据《****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完成项目审批。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内容、资金额度最终以批复的实施方案(可研报告)为准。
切实履行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项目监理制,督促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不得无故拖延项目启动和开工建设。切实加强项目质量管理和施工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施工和按时完工。原则上,在项目批复后60日内必须开工建设(受季节性农事活动或者自然灾害影响等特殊原因除外),凡60日内未开工建设的,收回项目计划。
联系人:陈诺;联系电话:187****5242
****村委监督举报电话:023-****1151
县纪委监委监督举报电话:12388
监督举报电话: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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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