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市水口镇后溪坑溪村厂房修复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7月29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公告、合同初稿
更正原因:澄清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公告 3、投冲的保证金(押金):20000元。
修改为:
3、投冲的保证金(押金):5000元
(二)合同初稿 四、(3)本工程实际保质期6个月,乙方必须支付人民币 20000元给甲方作保质金。本保质金在工程保质期内(从完工验收后6个月内),若出现非人为的塌陷、断裂(自然灾害除外)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要按甲方要求给予修复并负责其费用,修复后要经双方验收,甲方在保质期满10天内退回给乙方(本保质金不计利息)。
修改为:
四、(3)本工程实际保质期1个月,乙方必须支付人民币5000元给甲方作保质金。本保质金在工程保质期内(从完工验收后1个月内),若出现非人为的塌陷、断裂(自然灾害除外)的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要按甲方要求给予修复并负责其费用,修复后要经双方验收,甲方在保质期满10天内退回给乙方(本保质金不计利息)。
(三)原招标公告 **市水口镇后溪坑溪村厂房修复工程将于2026年7月30日至2026年8月5日下午17点前接受投冲报名,过期报名无效。如果超过两人以上报名,则于2026年8月6日上午10时在**市水口镇后溪坑溪村祠堂现场公开投标。
修改为:
**市水口镇后溪坑溪村厂房修复工程将于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9日下午17点前接受投冲报名,过期报名无效。如果超过两人以上报名,则于2026年8月10日上午10时在**市水口镇后溪坑溪村祠堂现场公开投标。
(四)原招标公告 5、本次招标仅接受在本村进行过工程建设的竞投人。
修改为:
5、本次招标仅接受在本村两年内进行过工程建设的竞投人。
三、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招标人:****
联系人:黄社存
电话:136****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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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