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导实施的《**县名博新天地小区(二期)钻探设备租赁项目》进行询比招标采购。本次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县名博新天地小区(二期)钻探设备租赁项目
1.2 采购方式:定向询比
1.3 预算总额:人民币 43200 元(人民币肆万叁仟贰佰元整)
1.4 询比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 7月 27日12:00时
1.5 租赁设备数量:4套。
1.6 租赁期限:计划工期18日历天(自设备进场验收合格起,至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通知停用设备之日终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7 质量要求: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要求及招标单位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
二、开标、评审情况
2.1 开标情况
(1)开标时间:2026年 7月 31日10:00时整(**时间)。
(2)开标地点:**省**市**区**红大道527号****三楼会议室。
2.2 评审情况
(1)评审日期:2026年 7月 31日10:00时整(**时间)。
(2)评审地点:**省**市**区**红大道527号****三楼会议室。
(3)中标人信息
中标人:****
中标价:总价43200.00元(人民币肆万叁仟贰佰元整)。
工期:计划工期18日历天(自设备进场验收合格起,至招标人根据工程建设实际情况通知停用设备之日终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质量标准要求:满足本项目设计、施工要求及招标单位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规范。
三、公示发布媒体:
本次询比采购结果公示在《河****调查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招标人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异议和投诉
各报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次询比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采购人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将不再受理。
五、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红大道527号
联 系 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35****5334
监督部门:河****调查院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
联 系 人:祁先生 联系电话:0371-****7638
地 址:**省**市**区商鼎路与**南路交叉口**地质大厦18楼(**办公地址:**省**市**区**红大道527号)
2026年 8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