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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08-03
| 项目名称 | 张家川县**镇八杜沟2026年特色旅居村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镇八杜村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19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毛黎明 |
| 联系人 | 惠树元 | 联系电话 | 199****3934 |
| 项目投资(万元) | 763 | 环保投资(万元) | 25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18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挡墙13024.88立方米,巷道拆除重建及**7190平方米,**边沟750米,**排水管道1000米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挖掘机、装载机、切割机、振捣棒等施工机械,淘汰高噪音老旧设备;定期对机械轴承、发动机润滑检修,加装消声器,对空压机、发电机设置隔音防护罩;夜间禁止使用冲击钻、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施工现场靠近村庄、居民区一侧连续搭建高度不低于2.5米隔音围挡,围挡内侧铺设隔音棉;混凝土搅拌、钢筋加工等噪声集中作业区设置封闭式隔音棚,减少噪声向外扩散。严格遵守施工噪声管控规定,每日22:00至次日6:00全面停止一切施工作业;中午12:00-14:00暂停高噪声工序;确因工艺连续施工需夜间作业的,提前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提前告知周边村民。工程渣土、建材运输车辆进出场地限速5km/h,禁止场内鸣笛;车辆定期检修刹车、排气系统,避免颠簸异响;建材装卸轻拿轻放,严禁抛掷钢筋、石料产生撞击噪音。切割、凿除等强噪声工序集中安排在日间村民活动时段;减少钢材敲打、模板敲击等人为噪音;施工人员禁止场内高声喧哗、长时间鸣哨指挥。监测与群众协调在临近村落敏感点位布设噪声监测点,定期监测记录噪声数值,超标立即停工整改;安排专人对接周边群众,及时受理噪声扰民投诉,动态调整施工方案,降低扰民影响。 | ||
| 承诺:**** 毛黎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毛黎明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