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结果公告
****受****委托,对****公司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招标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公司中央空调及新风系统招标项目(第二次)项目
中标人信息:
| 序号 | 中标人 | 投标金额含税(元)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交货期(天) | 质保期 |
| 1 | **** | ****667.30 | 周建均,二级建造师,川251********56312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成合格产品的生产、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 3年(质保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维修更换的全新零部件,其质保期应重新计算或至少顺延)。响应产品若出现制造质量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产品生产厂家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
| 投标最高限价:****178.07元(含税) | |||||
| 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①验收方式:中标人提出验收申请后,由采购人自行组织验收,验收时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皆应派员参加。②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规定的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验收应以采购合同、采购文件及其补充文件、国家或行业相关标准为验收的主要依据。 | |||||
公示期:1个工作日
本项目投诉质疑由****受理,投标人及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交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的书面异议函,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明或授权代表持授权委托书到场核验营业执照副本及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留存异议材料,邮寄、传真不予受理,逾期或材料手续不符均不予受理。
招标人:****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5栋
联系人:杜先生廖老师黄老师
联系电话:028-********028-********028-****7348
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28-****7180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二环**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8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9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