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永汉镇留用地项目)》******局批准同意。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有关规定,现将本次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的原因
根据《******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文件要求,为深入贯彻乡村**战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完善城镇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永汉镇留用地项目在城镇开发边界外且在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中未落实相应建设用地导致项目无法落地的问题,本次方案拟使用2.2587公顷(33.8806亩)建设用地周转规模。
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村庄建设用地规模2.2587公顷,共涉及4个周转规模使用地块,其中周转规模使用地块编号为ZZ001,面积为1.1446公顷,位于永汉镇锦城村;周转规模使用地块编号为ZZ002与ZZ003,面积分别为0.1790公顷与0.4846公顷,位****油田村;周转规模使用地块编号为ZZ004,面积为0.4505公顷,****油田村。项目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外布局建设项目准入目录(试行)》的第5种情形,即“因农村集体经济要求,需落实的村留用地、安置地、多层农民公寓、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及支持乡村**的建设项目”。周转规****开发区****园区项目,不属于城镇居住用地,不属于城镇集中建设,完全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符合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自然保护地等相关管控要求,符合城市蓝线、城市绿线、城市黄线、城市紫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控制线的管控要求。周转规模使用地块使用前规划用途均为非城乡建设用地,使用后规划用途均为村庄建设用地。
三、主要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本方案使用建设用地周转规模2.2587公顷,用于支持乡村**,以只转不征方式报批,均落实村庄用地。**县将在三年内通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措施归还使用的周转规模。
四、批准机关:******局
五、批准日期:2026年7月23日
六、公告方式:
****政府信息公**台:******局、永汉镇网站。
(二)现场公告:永汉****村委会、油田村委会宣传公告栏进行公告。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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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