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坨里项目售楼处、样板间软装物资采购及安装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坨里项目售楼处、样板间软装物资(主要包括家具、灯具、地毯、装饰画、饰品)等采购、安装、调试、配合通过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及图纸。
2.2交货地点:****开发区先锋**、台西路东。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完成全部供货安装。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最高投标限价:159940元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未处于财产被冻结,导致不具备履行本次招标项目能力的。
3.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公司****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6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拟派一名项目负责人,且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7投标人于202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软装物资采购项目业绩。
说明:
(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内容、时间、金额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合同不能明示,则须提供采购单位书面证明文件,证明文件上需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3)类似业绩是室内软装物资的供货业绩,如合同金额中包含了软装物资外的其他内容,须明确其中软装物资的金额,不明确金额或软装物资达不到业绩要求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非失信被执行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见附件)。
3.9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0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6年8月 3 日至2026年8月 10 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2:30至17:30)。
4.2获取地点:****(**市**通**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A座10楼)。
4.3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
说明: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装订成册,上述资料如有缺项一律不予受理。
4.4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 17 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交易中心开标3室。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的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开发区
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通**路102号观筑大厦A座10楼
联系人:范工
电话:0518-****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