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银行****分行存量存取款机、智能自助终端设备维保服务的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开邀请符合所要求资格,并能提供完善售后服务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招标人:****
2、项目名称:徽****分行存量存取款机、智能自助终端设备维保服务的采购项目(二次)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4、招标范围:****分行因业务发展需要,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1****分行存量存取款机、智能自助终端设备维保服务(项目制)供应商,为分行及辖内支行提供存量存取款机、智能自助终端设备维保服务。
5、**期限:**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到期无异议,**续展1年,续展最多不超过2次。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为生产厂商或具有生产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必须提供生产厂商授权其参与本次投标的授权书。
3、****分行****服务站点一个或多个,覆盖范围包括**市区及所辖县区所有网点。未在分****服务站点的投标人,****服务站点,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须有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之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一项与金融行业有关自助设备维保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诚实守信,不得提供虚假材料,无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历史行为,不得被 信用中国 网站(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也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打印稿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企业须具有完备的维保服务方案,有完善的服务承诺;确保2小时内赶到现场,驻地有充足的备品备件。(出示承诺书,格式自拟)
7、保密承诺:投标单位必须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外泄服务过程中得知或掌握的任何有关****或****客户的涉密信息。承诺书格式自拟。
8、规范经营承诺:投标人需承诺质保须满足国家规定的 三包 政策,如投标人违反上述规范经营要求,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承诺书格式自拟。
9、事故免责承诺:投标人在维保、零配件安装过程中,应自行负责相关工作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以及货物的存储运输安全,如:配送过程中的交通运输安全,装卸货时的安全防护,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防护等。投标人须提供在应对意外事故、自然灾害时出现工作人员经济损失、人身伤亡或者货物损失等情况(非招标人原因所致)时,招标人免责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10、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
(3)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
(4)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1、投标人未被****管理部门列为限制投标的单位(有效期内),出示承诺书,格式自拟。
12、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及异议(质疑)或投诉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至2026年8月10日17:00止,每天工作时间(上午09:00分-11:30分;下午1:00分-5:00分);获取方式:网上获取,****银行官网 集中采购-招投标平台 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
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套,售后不退。转账时请备注 ****标书费 ,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在获取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统一开具并推送到邮箱。标书代写
收取单位:****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化路支行
账 号:102********00865865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将 转账截图扫描件 一并提交至系统,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完成后即可下载文件。
四、开标日期及地点标书代写
开标日期:详见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远程直播方式,开标前会议链接发至各单位所留邮箱)。标书代写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徽商银行官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区**大道3663号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89****6979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化路27号
联系人:董王天慧、张睿
电话:153****6191、182****9675、****9585、****9586 865
备注: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在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后,****银行官网 集中采购 在新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银行旧版集中采购管理系统注册登记,应根据《关于启用新版采购管理系统的通知》要求登录新版集中管理系统补充完善注册资料,若供应商未注册登记或未补充完善注册资料,导致后续投标失败,采购人及其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由此导致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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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