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关于****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硫酸镁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0795-****291(环评科)
通讯地址:****中心1楼(336000)
| 项目名称 | ****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硫酸镁生产项目(一期) |
| 建设地点 | ****园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建设项目概况 | ****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硫酸镁生产项目(一期)拟****园区,厂区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东经114°27′57.112″、北纬28°36′52.769″,全厂总占地面积约29854.71m2。 本项目属于搬迁异地扩建工程。为响****园区的要求,铜****公司于2023年8月成立****,拟将位于**县三都工业区的铜****公司生产线整体搬迁至****园区新厂址,建设5万t/a焦亚硫酸钠、1万t/a亚硫酸钠、0.6万t/a硫酸镁产品生产项目;****结合政策和市场需求,拟分期建设,一期建设4万t/a工业级焦亚硫酸钠、1万t/a食品级焦亚硫酸钠及0.3万t/a工业级硫酸镁,二期建设1万t/a工业级亚硫酸钠及0.3万t/a工业级硫酸镁,本次环评只对****一期产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本次搬迁异地扩建项目建成正式投产后,三都工业区的铜****公司现有厂区关停,并对现有厂区生产线按要求依法依规拆除。 本项目主要生产工艺:(1)工业级焦亚硫酸钠:以外购工业级硫磺和工业级碳酸钠为原料,经硫磺焚烧、冷却,水洗净化、化碱、合成、离心分离、干燥工序得到工业级焦亚硫酸钠产品;(2)食品级焦亚硫酸钠:以外购食品级硫磺和食品级碳酸钠为原料,经硫磺破碎、焚烧、冷却,水洗净化、化碱、合成、离心分离、干燥工序得到食品级焦亚硫酸钠产品;(3)工业级七水硫酸镁:以本项目工业级和食品级焦亚硫酸钠生产线上收集的酸水和外购氧化镁为原料,经反应、压滤、冷却结晶、离心、干燥、包装得到工业级七水硫酸镁产品。 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工业级硫磺、工业级碳酸钠、食品级硫磺、食品级碳酸钠、轻质氧化镁、废气处理用工业级碳酸钠、实验室试剂(盐酸、硫代硫酸钠标准滴定溶液、碘标准滴定溶液、淀粉指示剂)。 本项目产品方案:焦亚硫酸钠(工业级)40000t/a、焦亚硫酸钠(食品级)10000t/a、七水硫酸镁(工业级)3000t/a。 本项目总投资9000万元(立项投资金额12000万元,本项目为一期投资9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202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2.24%。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废气处理废水、循环冷却水、设备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 废气处理废水和设备清洗废水回用于工业级焦亚硫酸钠化碱工序用水,不得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生活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与经初期雨水池“沉淀中和”处理的初期雨水一起经厂区****园区污水管网,再排入铜****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含2025年修改单)相关标准,尾水排入定江河,****水库。 厂区废水总排口废水中pH、COD、BOD5、SS、TN、氨氮、TP、动植物油、全盐量等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1间****园区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较严值。 厂区排放口全厂主要污染物COD≤0.432t/a、TP≤0.0043t/a;主要污染物环境排入量COD≤0.108t/a、TP≤0.0011t/a。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包括101丙类车间工艺废气、102硫酸镁车间工艺废气、104包装车间废气、酸水收集区废气。 (1)101丙类车间工艺废气与102硫酸镁车间工艺废气、酸水收集区废气分别收集后一起经一套“尾气处理塔(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3限值。 (2)102硫酸镁车间工艺废气中硫酸镁干燥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3限值。 (3)104包装车间废气收集后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尾气处理塔(碱液喷淋)”处理,处理后主要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表3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101丙类车间、102硫酸镁车间、103破碎车间、104包装车间、105焚硫车间、酸水收集区等未收集到的废气及硫磺仓库存储过程中产生的恶臭。通过103破碎车间、105焚硫车间设备自带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无组织排放,并加强各类废气集气管道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硫酸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及其修改单中表5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控制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3-93)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书》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加强隐蔽工程泄漏检测,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监测制度。根据重点污染防治区平面布置、地下水流向,合理设置土壤和地下水监测井,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监测计划。一旦出现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地下水的不利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废液和废劳保用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硫酸镁生产中产生的滤饼、废原料包装袋、硫磺焚烧炉渣、废耐火砖、废过滤滤布、初期雨水池污泥和废布袋;其他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 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固废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机油、废机油桶、化验室废液和废试剂瓶、在线监测废液、废劳保用品统一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送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置;硫酸镁生产中产生的滤饼、废原料包装袋、硫磺焚烧炉渣、废耐火砖、废过滤滤布、废布袋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并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初期雨水池污泥、****园区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 厂区内应设置足够容积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和运行必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要求。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应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规划平面布局,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六)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书》和《评估意见》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按环评要求规范保障足够容积的事故应急池,事故应急池正常情况下必须空置,一旦发生突发性事故时,企业必须立即停产,启用收集设施收集事故下的废水,待该收集池内废水全部处理完后方可恢复生产,确保突发性事故产生的各类废水不进入外环境。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须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 (七)落实规范排污口和环境监测要求。按国家和省、市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并建档。 (八)项目周围规划控制要求。根据《报告书》和《评估意见》结论,本项目101丙类车间、102硫酸镁车间、103破碎车间、104包装车间、105焚硫车间、酸水收集区均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