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所属目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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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发布日期:2026-08-03 14:14 | |
| **** | 是否有效:有效 | |
| 【批前公示】《**县姚河乡年产30万套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县姚河乡年产30万套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姚河乡年产30万套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7日(5个工作日)。 | |||
| 听证 权利 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间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 项目 名称 | **县姚河乡年产30万套水泥制品项目 | ||
| 建设 地点 | **县姚河乡龙王村**组 | ||
| 建设 单位 | 岳****公司 | ||
| 环评 机构 | ******公司 | ||
| 项目 概况 | 项目规划用地15亩,建设厂房10080平方米、堆场1500平方米,购置大型揽拌设备、沙石分离机、预制钢模、行吊等生产加工设备30台(套),配套建设供电、给排水等附属设施。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扬尘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标准限值要求,运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1和表2中排放限值要求。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污水池+絮凝剂沉淀处理+压滤机压滤+**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施肥,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厂区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采取厂房隔声、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措施。实施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运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体废物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除尘灰)或外售处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库后由原厂家回收(废油桶)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 公众参与说明 | 本项目无需公参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556-****913 |
| 受理部门 | **** | 联系电话 | 0556-****440 |
| 通讯地址 | **县天堂镇**路198号 | 邮 编 | 246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