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公司年产20万吨工业甲醛溶液生产线建设项目(调整)的总平面图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工业园建业路与聚凤路交叉口东南角。
二、调整理由
根据厂区投产要求。
三、主要调整内容
1.现场新增部分单体:门岗、循环水池(预留)、循环水处理设备(预留)、水罐、制胶饰环水池、箱变、氨水制作间附属设备区、氨水装车/液氨卸车台、胶膜纸车间附属设备区、制胶车间附属设备区2。
2.取消原总图的部分单体:纯水露天设备、尾气槽处理器。
3.调整原总图的部分单体名称和面积:
(1)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房、消防、循环水泵房单体名称修改为高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消防泵房;建筑高度由7.1m调整为5.1m;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670㎡调整为470㎡,减少了200㎡。
(2)纯水站占地面积由99.35㎡调整为119.79㎡,增加了20.44㎡;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99.35㎡调整为82.74㎡,减少了16.61㎡。
(3)消防水池/循环水池单体名称修改为消防水池。
(4)甲醛车间1/甲醛车间2单体名称修改为甲醛车间;建筑占地面积由748.56㎡调整为748.31㎡,减少了0.25㎡;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未调整。
(5)尾气处理间单体名称修改为尾气处理器/尾气处理间;由建筑物调整为构筑物,取消建筑面积;占地面积由82.57㎡调整为176.28㎡,增加了93.71㎡;计容面积均由165.14㎡调整为325.56㎡,增加了160.42㎡。
(6)一号尾炉/二号尾炉单体名称修改为尾炉;占地面积由333.58㎡调整为211.81㎡,减少了121.77㎡;建筑面积由333.58㎡调整为155.93㎡,减少了177.65㎡;计容面积由667.16㎡调整为231.86㎡,减少了435.30㎡。
(7)甲醛/甲醇/氨水储罐区占地面积由4126.02㎡调整为4087.66㎡,减少了38.36㎡;计容面积由8252.04㎡调整为8175.32㎡。减少了76.72㎡。
(8)氨水配置区单体名称修改为氨水制作间;建筑高度由3.7m调整为5.43m;占地面积由95.27㎡调整为87.80㎡,减少了14.90㎡;建筑面积由37.32㎡调整为80.37㎡,增加了43.05㎡;计容面积由57.96㎡调整为80.37㎡,增加了22.41㎡。
(9)贮胶罐区名称修改为制胶车间附属设备区1(胶水储罐);占地面积及计容面积均由312.28㎡调整为322.77㎡,增加了10.49㎡。
(10)原料/成品库的建筑高度由8.1m调整为9.92m。
(11)门卫的建筑高度由3.75m调整为3.5m,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24.00㎡调整为35.69㎡,增加了11.69㎡。
(12)地磅房的建筑高度由3.75m调整为3.5m,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12.00㎡调整为44.55㎡,增加了32.55㎡。
(13)化验室.控制室.甲醛配电室的建筑高度由4.65m调整为4.45m,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面积、计容面积均由144.00㎡调整为184.69㎡,增加了40.69㎡。
4.总建筑面积由15757.63㎡调整为15420.78㎡,减少了336.85㎡。
5.总建、构筑物占地面积由17474.32㎡调整为17968.30㎡,增加了493.98㎡。
6.总计算容积率面积由33586.83㎡调整为33815.71㎡,减少了228.88㎡。
7.绿地面积由6722.71㎡调整为4527.07㎡,减少了2195.64㎡。
8.建筑系数由35.48%调整为36.48%,增加了1.00%。
9.容积率由0.682调整为0.687,增加了0.005。
10.绿地率由13.65%调整为9.19%,减少了4.46%。
其它与原审批图纸保持一致。
四、公示地点
******局网站。
五、公示时间
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1日
在公示期限内,公示内容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
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服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0772-****520。
附件1 拟调整总平面图
附件2 原审批总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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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