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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公司建设的美景春和小区(一期)项目位于**市**区水寨**侧。建设单位向我局申请美景春和小区(一期)项目建设工程规划核实。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和《**省城乡规划条例》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核实情况公示如下:
经审核,该项目存在总建筑面积减少139.21㎡,地上建筑面积减少139㎡,计容总建筑面积减少138.56㎡,地下建筑面积减少0.21㎡;建筑基地面积增加21.48㎡;9栋南侧老年服务用房向南扩建0.46m,向西扩建0.68m,14栋南侧物业房屋向西扩建0.93m;14栋北侧卫生配套房屋向西扩建2.4m;3#、11#栋外立面局部同审批规划不一致,主要是阳台竖线构造柱减少。
以上问题不影响规划及使用,已按程****执法局处置,现建设项目已基本符合《美景春和小区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麒自然资审字〔2025〕019号)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区****00013号)。项目符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要求。通过7个工作日现场公****政府门户网站(www.****.cn)公示征询意见。
公示地点:“美景春和小区(一期)”项目现场,****政府门户网站。
公示时间: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1日。(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请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逾期或无异议的,****按现状予以规划核实,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意见。
联系方式:******局****管理科
电话:087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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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