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发上海裕佳自动化机械有限公司办公楼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审批
上海-上海-崇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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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裕****公司办公楼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决定

2026-07-31 00:00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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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国土**、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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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崇规划**许建〔2026〕26号

成文日期:

2026-07-06

发布日期:

2026-07-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裕****公司:

你单位填报的**裕****公司办公楼改扩建项目(受理号:202********033)《**市(新办)申请表》及所附的有关文件、图纸、资料收悉。

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本市城乡规划管理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准予核发**裕****公司办公楼改扩建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编号:沪崇建(2026)FA310********0386)。

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应按照《**市城乡规划条例》及《**市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规划**验收管理规定》提交相应材料申请开工放样报备。未经开工放样报备擅自开工建设的,规划**部门将按照《**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涉及的测绘服务应按照《关于全面推进工程 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实现“一次委托、统一 测绘、成果共享”。建设单位应在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前,委托一 家符合条件的测绘服务机构承担“多测合一”工作,并在规划** 审批系统上进行确认。建设单位申请开工放样复验或备案以及竣工规划**验收时,提交的测绘成果数据应符合“多测合一”成果标准。

项目建设过程中,建设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在线归集城建档案资料;项目竣工后,应申请竣工规划**验收。验收时未全面完成档案归集或报送的,应在申请竣工规划**验收时出具《竣工档案限时办理归档承诺书》,承诺在限定时限内完成档案报送工作。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满一年仍未开工的,****管理部门申请延期,****管理部门决定是否准予延续。未申请延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对开工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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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6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