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易洪生物鱼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湖北-咸宁-赤壁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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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易洪生物鱼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索引号 : **** 文 号 : 咸环赤审字〔2026〕10号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发布机构: ********分局

名 称: 关于易洪生物鱼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年07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省****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易洪生物鱼粉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报告表》及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省**市柳山湖镇****电厂内,项目总占地面积5400m2,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1栋加工车间、1栋仓库以及配套辅助工程,项目建设1条鱼粉生产线、1条虾粉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鱼粉6600吨,虾粉3500吨。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专家提出的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在废水排放满足依****处理厂废水接纳处理能力前提下,****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的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须着重落实以下工作:

(一)废气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原料暂存恶臭、蒸煮压榨浓缩干燥过程产生的恶臭、污水站恶臭、风冷工序和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等。

原料暂存恶臭采取车间密闭收集以及在进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采用“冷凝+酸液喷淋+碱液喷淋+生物喷淋+UV光解”工艺进行处理;蒸煮压榨浓缩干燥过程产生的恶臭经密闭设备连接收集管道收集,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再送入“冷凝+酸液喷淋+碱液喷淋+生物喷淋+UV光解”系统处理;污水站恶臭采取水池加盖密封收集废气后送入“冷凝+酸液喷淋+碱液喷淋+生物喷淋+UV光解”系统处理,三种废气经处理后由1根20m排气筒(DA001)排放。项目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臭气(氨、硫化氢、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醚和臭气浓度)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臭气(氨、硫化氢、三甲胺、甲硫醇、甲硫醚、二甲二硫醚和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厂界标准值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风冷工序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破碎筛分工序含尘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二)废水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原料堆放渗出液、污蒸汽冷凝水、地面及车辆冲洗水、喷淋塔排水和蒸汽冷凝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处理站;原料堆放渗出液、污蒸汽冷凝水、地面及车辆冲洗水、喷淋塔排水通过厂区污水管网****处理站,与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排入赤****处理厂深度处理;蒸汽冷凝水收集后回流至凯迪****公司发电厂回用。项目废水排放需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排放标准以及****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三)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自粉碎机、压榨机、蒸煮机、干燥机等生产设备以及水泵、风机、冷却塔等辅助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应采取隔音罩、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保证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按“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

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运营期一般固废主要为不可利用废物、废铁及杂质、杂物、废包装袋、污水站污泥、格栅渣。不可利用废物、废铁杂质、杂物、废包装袋等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回收部门;污水站污泥、****处理站,定期交由外运至具备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进行**化或无害化处理。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废机油、废油桶、危化品包装、UV灯管等。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规范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进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严禁随意倾倒,直接排放。

(五)总量控制

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0.5285t/a、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0.7738t/a、化学需氧量0.736t/a、氨氮0.0736t/a,总磷0.0074t/a。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需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并设立标志牌,设置永久性监测取样口。按照环评要求委托环境监测机构定期进行监测,并自觉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投产前应及时办理排污许可手续,投产后按规定完成自主验收,并向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备。

五、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期间,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六、**市****执法大队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日常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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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7月14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