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昭平县金竹洲金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贺州-昭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县金竹洲金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6-08-03 12:00

昭****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县金竹洲金矿勘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拟建项目(勘查许可证号:****)位于**县五将镇,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0°56′15.719″,北纬24°4′25.780″,属**项目。项目**勘查面积1.0167km2,勘查矿种为金矿,布设18个钻探平台,37个钻孔,主要开展钻探、水文地质观测、工程地质编录、水工环地质测绘等工作。项目总投资875.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5.5%。


二、环境保护目标

******公司编制的《报告表》表明:****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项目生态保护目标为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为平水冲。

三、规划相符性

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符合《**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县矿产**总体规划(2021-2025年)》,满足**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

四、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批复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项目建设对环境不利影响可以降低到区域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我局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地点、规模、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五、项目重点做好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实施钻机湿式作业,对钻探作业裸露区域洒水降尘。

2.做好堆放区的苫盖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密闭装载、低速行驶,减少扬尘产生。

(二)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

1.钻探废水排入废水沉淀池,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钻探作业,严禁外排。

2.钻探平台配套建设初期雨水沉淀池,收集的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3.钻探平台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周边设置截排水沟,严防污染物下渗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相关限值要求。

2.运输车辆途经噪声敏感点时减速通行、减少鸣笛,降低噪声影响。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勘查结束后,废土石方、沉渣用于作业场地回填,不外排。

2.废机油、含油抹布、废机油瓶等统一收集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建立管理台账,并定期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及直接排放。

(五)落实生态保护措施

1.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按照施工边界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加强宣传教育,规范施工行为,禁止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随意砍伐林木。

2.勘查结束后,及时进行场地清理平整,对临时占地进行绿化覆土。

3.靠近湘江-桂江流域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一侧的探矿平台应严格控制开挖面积,以降低项目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

(六)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强化生态环境风险防范,按照《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及《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相关要求,制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七)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公开项目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并主动做好项目建设和运营期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协调,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采纳公众的合理意见,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勘查期环境监理,按《报告表》所列的环境监测计划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要求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八、请**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做好项目执行环保“三同时”情况执法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九、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报告表》送达**市生态环境****支队**大队,并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十、自本批复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依法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十一、项目如需满足林业、土地等各项法律法规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2026年8月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