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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3日
展开发布时间:2026年08月03日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如下:
项目名称:****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二、需澄清答疑内容:
1、问题: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样品评审-样品上需粘贴投标人标签(投标单位名称、投标项目名称、样品名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样品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现场递交至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指定接收地点,逾期不予接收。”招标文件未明确具体样品接收地点,请明确具体递交样品接收地址,以便后续样品递交。标书代写
回复:样品递交至**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开标当天会有专门工作人员组织安排,安天e采系统内填写的联系方式请注意保持畅通。标书代写
本澄清/答疑未尽事宜,仍按照原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注:此澄清/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释顺序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收;需投标人书面回执且未及时主动回执的,视作其已收悉本澄清/答疑。
联系方式
代理单位:****
地址:**省**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A栋805室
项目负责人:邓金叶、王书恒
电话:0551-****2535、****5965
招标人:****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