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格派新增5550t/a四氧化三锰技改项目 | **省**市**区杭****开发区纬十一路19号 | **** | 企业拟利用厂区现有球磨车间、浸出车间和萃取车间,拆除现有闲置的四氧化三钴车间,**四氧化三锰车间,购置萃取箱、旋流电积设备、溶液净化设备、合成反应釜等装置实施技改,同时对现有生产线及配套设施进行优化改造,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5550 吨四氧化三锰、年副产旋流电积铜(标准铜)400 吨和碱式碳酸锌 571 吨的生产能力。 | 项目环评申报时提交了环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书面材料,按此材料,环评期间在相关网站、周边相关单位信息公告栏等处开展了公示;许可受理前,在相关网站进行了环评全本公开。 | 建设单位承诺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 一、废气:项目球磨车间废气中的投料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钴豆溶解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浸出车间废气主要为浸出废气,采用两级碱喷淋处理;萃取车间废气中的高浓度萃取废气采用“碱喷淋+水喷淋 +树脂吸附/脱附”处理,低浓度萃取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两级碱喷淋” 处理;硫酸钴和硫酸镍成品车间废气主要为成品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四氧化三锰车间废气中的除杂废气采用“酸喷淋+碱喷淋” 处理,四氧化三锰成品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碱式碳酸锌成品干燥废气采用布袋除尘处理;废气经收集处理后均各自通过排气筒高空排放。 二、废水:四氧化三锰车间压滤废水和洗涤废水经**的 1 套反应沉淀处理装置处理在车间达标后,与设备及地面清洗废水、树脂反洗废水、经“气浮除油+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的 P507 萃余液以及厂区现有项目经车间预处理达标的含重金属废水一起经“活性炭吸附+离子交换树脂吸附” 处****处理站综合调节池,与废气吸收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以及经“调节+ A/O +沉淀”预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起经“调节+沉淀”处理后纳管,送**市**区水****公司集中处理,最终排入钱塘江。 三、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四、固废:危险废物委托资质单位安全无害化处置;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或外售物资单位;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0575-****4937 传真:0575-****4938
通讯地址:**市越**洋**路699****办公室****环境局行政服务审批窗口 邮编:312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