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用地位于**省**市**区,翠湖五路以南、**大道以西,西侧紧邻秀水河,****中心地理坐标E117°51′04″,N30°57′57″,总占地面积为9517.05平方米,约为14亩,其中地块一面积为6667.13平方米(约10亩);地块二面积为2849.92平方米(约4亩)。通过前期资料收集、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调查显示,2009年之前该地块为村庄农用地,2012年土地****公司收储,2012~2019年期间曾被短期作为临时道路使用,2020~至今整平复绿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植被生长茂盛。据2018年修改的《**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中心**用地布局规划图》该地块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但一直未开发利用,根据最新《****综合楼建设项目规划控制图(2025.11)》可知该地块未来规划为公共医疗卫生用地(A5)和公园绿地(G1),为第一类建设用地。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本地快需要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2026年5月14日至5月22日,通过****招投标程序,我单位成功中标****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签订合同后,我单位于2026年6~7月,对项目地块开展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包括资料收集与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并辅以现场XRF、PID快筛等工作,并编制了《****综合楼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经调查,项目地块内无工企业用地情况,地块历史用地为**镇联合村集体农用地。该****公司后一直未开发,现状为绿化闲置地;地块500m范围内历史上不曾有工企业活动,邻区现主要为城市道路、市体育馆、学校和居民小区。现场踏勘过程中地块灌木植被覆盖,未闻到异常或刺激性气味,地块内不涉及工业用地情况下产品、原辅料的地下储灌或地下输送管道,地块内不涉及各类槽罐使用、不涉及管线、沟渠等;地块内未发生过污染泄漏事故、无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倾倒历史。另根据对地块表层土壤的现场快速检测结果,地块表层土壤无明显异常响应;地块及周边地下水流向总体为东南-北西向,地下水流向上游不涉及工业生产用地,因此周边地块污染迁移对本地块造成的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以结束,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