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区八角井街道照****工厂内) | 6,006,700.00元 | 96.56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 C****0000 | C****0000 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 羊安街道白杨村水塘底泥和积水等处置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1.积水处置: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部积水抽运,确保现场无污染积水。2.底泥处置: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底泥等周边其他固废废弃物清挖、运输工作。 | 详见采购文件。 |
董晓利、谢平、向明霞、彭丽君、熊英吉(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按照《****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中“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后收取,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依据(费率)为:100万元以下收费1.5%,100万元-500万元收费0.8%,500万元-1000万元收费0.45%。上述代理服务费用包含需求论证费用、采购文件编制费等除专家评审费外的全部费用,包干使用,不做调整,乙方不得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若项目废标或中标(成交)供应商拒绝与甲方签订采购合同,需要重新组织采购的,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新组织采购工作。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也不承担或支付任何费用。经采购程序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或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与甲方签订合同、不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中标(成交)供应商不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务费的,由乙方向中标(成交)供应商追偿,甲方予以积极配合。乙方应依法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不得以中标(成交)供应商不自行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不支付代理服务费为由拒不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本项目未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支付任何费用或进行补偿。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4.1224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实固定单价据实结算,若最终结算总额超过项合同总价,则以固定 总价(即合同总价)结算。
2.底泥处置中标(成交)单价为:135元/吨;积水处置中标(成交)单价为:83元/吨。
3.实际处置量以双共同签字确认的计量数据为准,计量过程需接受采购及 相关监管部的监督。
名称:****
地址:**市羊安街道樊哙大道20号A04栋
联系方式:028-****25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西航港街道大件路白家段280号空港国际城一期2栋2单元三楼
联系方式:137****5926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001
电话:137****5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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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