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洗车场**单位采购项目挂网公告
采购类别:洗车场服务类
一、项目名称:凯翼员工洗车场**单位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凯翼员工洗车场**单位。
2.2项目范围
本****公司提供以下服务:
员工洗车场为内部配套后勤服务场地,主要服务全体在职员工,旨在为员工提供便捷、实惠、优质的车辆清洗服务,解决员工日常洗车不便、外部洗车成本高等问题。本次招标主要确定洗车场独家运营服务商,服务内容涵盖私家车日常精洗、基础普洗、简单内饰清洁等常规服务,服务周期拟定为三年。本次招标坚持公益便民为主、微利合规运营的核心原则,区别于市场化商业洗车机构重点兼顾服务质量、价格普惠性、服务稳定性及场地安全规范性。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无不良商业行为。
3.2注册资本10万元及以上。
3.3.1.****市场监管局、税务机关颁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书;
3.3.2.消防安全证书;
3.3.3.**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书;
3.3.4.本地水务局颁发的用水许可证;
3.3.5.本地职能部门颁发的排水许可证。
3.4需具有独立签订合同权利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5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6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责令停业的;近3年内(自2023年6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的;有近3年内(自2023年6月1日起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有不良****政府处罚的;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的。标书代写
3.7不接受以下情形的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报名流程
4.1提交报名资料。提交电子报名资料(见5.1条)至指定邮箱(E-mail: ****@newcowin.com及****@newcowin.com)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7:30。标书代写
4.2审核报名资料。报名截止后,公司将对所有报名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如资质审查不合格则不再参与后续投标。资质审查不合格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在我公司黑名单中的、报名超时、非被授权人报名、报名资料缺失二次补充后仍不符合公告要求、投标人相互之间存在股权交叉或其它关联关系、无手机联系方式、电话答疑无人接听等。对于资质审查不通过的单位,我公司将不另行告知具体理由。招标过程中,公司将视情况对投标人资质进行二次复审,包括但不限于评标现场对投标人近3年类似案例合同原件进行审核。
五、报名资料
应提交的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5.1 企业工商资料:一照三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消防安全证书;**机关颁发的特种行业许可证书)
5.2 投标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备注:请注明被授权人联系电话、专用邮箱)。
5.3 公司经营负责人、驻场、安全员和投标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注意:主要负责人名单一经确认,后****公司批准,不得修改)。
5.4 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说明(包含企业运营能力、公司人员简介)。
5.5 成功案例:
备注:需提供已实施该案例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有效页复印件、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名称、金额、实施范围、服务内容清单,原件备查),并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5.6 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资料或企业自身财务报表及提供财报真实性说明。
5.7 相关资质认证证书。
六、项目保证金
6.1在确定**单位后7日内须缴纳项目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缴纳费用时须注明缴费供应商简称及“凯翼汽车员工洗车场**单位采购项目 项目保证金”字样,并将缴纳回执邮件回传至(E-mail: ****@newcowin.com).
七、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公共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地 址:**省**市**区临港新区汽车产业园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0****0011
E-mail: ****@newcowin.com
九、交款账户信息
项目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账户名:******公司
账号:1530 1201 0000 15506
开户行:****银行****公司叙府路支行
十、争议解决
****(招标人)在采购过程中所引起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投标须知
11.1中标方式:技术权重占比100%。
11.2出现以下情况,将列入我司黑名单且永不启用。
11.2.1投标过程中贿赂我司人员,将扣除该供应商涉及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同步取消**且列入黑名单永不启用,并给予举报人员奖励。
11.2.2供应商/个人在投标中,有恶意虚报、串标等行为,保证金将不予返还且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库永不启用。
11.2.3投标结果未公布前,禁止参标供应商向我司相关人员询问投标中标信息。
11.2.4 投标单位确定中标后,不得转让我司中标项目,否则,我司将终止**并扣除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将中标单位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启用。
11.2.5投标单位确定中标后,不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标准及合同条款执行,我司将立刻停止与中标单位的**,并扣除保证金的20%作为违约金,同时将投标单位列入我司供应商黑名单永不启用。
11.2.6投标单位提交的资质证件、企业概况及履约能力证明材料等资料造假。
注:
无论报名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均应自行承担其参与报名及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投诉、举报方式:合规申诉电话:0831-****777转3211
******公司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