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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区五乡李家洋地块新挖**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
| 发布日期: 2026-07-30 17:08 | ||||||||||||
| ****: 函悉。受市发改委委托,经审查,同意**区五乡李家洋地块新挖**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统一项目代码:****)初步设计。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工程任务 项目位于**市**区五乡镇。工程建设主要任务为贯通新挖河与丰江河,完善区域防洪排涝体系。 二、工程等级和标准 工程级别为4级,防洪排涝标准为20年一遇。 三、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河坎工程等。绿化工程主要对新挖**侧进行绿化种植,绿化面积约6519平方米;河坎工程主要包括**河坎和河道清淤两个部分,****中心线全长约27米;**河道护岸全长约78米,采用重力式挡土墙结构;河道清淤总面积约738平方米。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451.58万元,其中**工程费330.24万元。建设资金根据《关于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政策体系的实施意见》(甬党发〔2019〕59号)、《市级土地储备专项调度资金管理办法》(甬财综〔2021〕8号)由宁****储备中心解决。 五、项目实施建设周期 工程计划工期为8个月。 希接文后严格按照批复内容组织实施,不得擅自调整建设内容和突破投资概算。 此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宁****改革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区五乡李家洋地块新挖**侧河道及东侧绿化工程 项目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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