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发政投审〔2026〕120号
****关于**县义合镇东江(曲滩村至香溪村段)两岸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报来《关于请求审批**县义合镇东江(曲滩村至香溪村段)两岸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办公室****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5〕16号)和《关于同意义合镇申报2026年乡村**项目入库的函》(东农农函〔2026〕86号),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投资总概算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报送的**县义合镇东江(曲滩村至香溪村段)两岸环境提升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东江两岸清除干枯灌木林、杂草,备耕、种植竹子,在曲滩段河滩地打从木桩及种植美人蕉。(一)河鲜街:**透水砖17.6平方米,打1.5m圆木桩3274.5米,种植美人蕉281平方米,回填砂98.35立方米,**混凝土路面53平方米。(二)河道:人工清除灌木林5731平方米,机械清除灌木林7022平方米,1.5m圆木桩2370米,3.0m圆木桩4230米,美人蕉268平方米,回填砂93.8立方米等建设内容。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68.14万元(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14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拟由上级补助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业主单位自筹。
五、项目批复的相关文件:《关于印发〈**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乡振组办〔2020〕2号);《关于同意义合镇申报2026年乡村**项目入库的函》(东农农函〔2026〕86号)。
六、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1.**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2.**县义合镇东江(曲滩村至香溪村段)两岸环境提升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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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门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
| 设计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
| 主要设备 | |||||||
| 重要材料 | |||||||
| 其他 | 核准 | ||||||
|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政府采购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息。 3.政府采购的法律、****政府采购货物、服务的招标投标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