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6日(5个工作日)。
电话:0839-****073
地址:****中心B区三楼72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3万吨铝型材生产项目 | ****开发区庄子碑垭组团 | **** | ******公司 | ****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标准厂房,**铝型材生产线15条,以及自用隔热条、PE膜生产车间,配套建设环保、供电、供水和安全等设施,购置挤压机、加热炉、时效炉、混料机、吹膜机等相关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3万吨铝型材的生产能力。 | 1.废气 (1)喷粉粉尘:密闭喷粉,经旋风+滤芯+布袋除尘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2)固化废气:出口设置集气罩。固化室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3)加热炉、时效炉废气:炉体上方设置集气罩。炉内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由15m高排气筒排放。 (4)碱雾废气:碱煮池上方设置集气罩。碱雾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洗塔”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5)PE膜、隔热条有机废气:在PE膜生产吹塑、印刷、涂布区,隔热条生产挤塑区分别设置集气罩。产生有机废气、氨经集气罩收集后由“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 2.废水 (1)本项目产生的表面处理环节清洗废水、脱脂废水、钝化废水、纯水制备浓水、模具维护碱煮废水、碱洗后清洗废水、碱雾喷淋废水、有机废气喷淋废****处理站处理,再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清江河。 (2)生活污水:依托智造园预处理池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处理达标排入清江河。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基础、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废:收集的喷粉粉尘回用于生产。金属边角料、金属碎屑、废包装材料、废塑粉、塑料边角料及不合格品、隔热条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回收站。 (2)危险废物:废化学品包装桶、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脱脂槽渣、钝化槽渣、废含油棉纱手套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危废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3)污水处理污泥完成危险废物鉴别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厂内危废贮存间,最后根据鉴别结果依法处置。 5.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三个区域,分别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