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
受 **区凤桥镇双石桥集体经济组织 委托, 新篁社区11组土地项目交易信****交易中心网(https://jxszwsjb.****.cn/col/col****743950/index.html)进行披露,信息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标的概况
|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含地址、门牌) |
土地面积(亩) |
租赁期限(年) |
交易起始价(元/年) |
保证金(元) |
租金 递增 情况 |
租赁 用途 |
拟承租方 |
| 1 |
新篁社区11组土地 |
7.5 |
2.3 |
4500 |
/ |
/ |
粮食作物种植 |
袁海华 |
注:1. 交易起始价为标的首年的租金。
2. 标的面积仅供参考,具体以实地为准。
三、交易方式:公开协商。
四、公开协商时间和地点:
2026年8月5日9:00,**市****社区居委会
五、保证金缴纳:拟承租方无需向出租方(**区凤桥镇双石桥集体经济组织)缴纳保证金。
六、公示期:2026年 8 月 3 日~ 2026 年 8 月 7 日。
七、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交易中心提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本项目将于公示期结束后按公示内容进行公开协商。
八、协商流程
谈判小组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与拟承租方就该项目的租赁价格、租赁期限、租金递增、交付日期、租金支款方式等内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形成公开协商纪要文件,并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公开协商成交价不低于保留价。
九、签订合同和支付租金
按照出租方与拟承租方协商形成的《公开协商纪要》及《成交确认书》内容签订合同并支付租金。
十、违约责任
承租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出租人签订合同或未在规定期限内付清应付价款,视为违约,取消其承租资格,该承租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还需承担赔偿委托方经济损失的违约责任。
十一、联系方式
1.出租人信息
名称:**市**区凤桥镇双石桥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市****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刘佳颖
联系方式:0573-****4121
2.交易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凤桥镇新康路105号
联系人:马平
联系方式:0573-****8570
交易机构
2026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