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欧献斯汽车配件有限公司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审批
河北-沧州-献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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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929MACHYJ458E赵建博
赵建博**省**市**
****经济开发区规划昌盛路东307国道北300米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汽车零部件生产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市** ****开发区规划昌盛路东307国道北300米
经度:116.153880 纬度: 38.139180****审批局
2025-05-23
献审环表〔2025〕21号****
2026-05-0811000
100****
****0929MACHYJ458E****
****0929MACHYJ458E****
****1101MACNKUK5902026-04-26
2026-06-082026-07-06
2026-07-022026-07-30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702fLrr4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
未发生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汽车零部件500万套年产汽车零部件500万套
未发生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切割-数控机床-成型-焊接-抛丸-喷涂-固化(或抛丸后调漆、喷漆、晾干)切割-数控机床-成型-焊接-抛丸-喷涂-固化
调漆、喷漆、晾干工艺不再建设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喷涂废气经收集装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抛丸、切割、焊接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共同经15m高排气筒(DA001)(共用)。固化废气经收集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调漆、喷漆、晾干废气经喷漆房负压收集+高效漆雾过滤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共用)+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共用)喷涂废气经收集装置+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抛丸、切割、焊接集气装置+布袋除尘器共同经15m高排气筒(DA001)(共用)。固化废气经收集装置+二级活性炭装置+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调漆、喷漆、晾干工艺不再建设对应废气治理设施一并不再建设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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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0888 0.562 0 0 0.089 0.089 /
0 0.0456 0.96 0 0 0.046 0.046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化粪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处理中心进水指标要求(pH:6.0~9.0、COD:380mg/L、BOD5:200mg/L、SS:300mg/L、氨氮:35mg/L、总氮:40mg/L、总磷:3mg/L) 化粪池 其中pH值均值最大值为7.8(无量纲)、化学需氧量均值最大值为140mg/L、悬浮物均值最大值为36mg/L、氨氮均值最大值为1.48mg/L、五日生化需氧量均值最大值为39.9mg/L、总磷均值最大值为0.22mg/L、总氮均值最大值为4.95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项目切割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收集装置、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收集装置、抛丸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管道,共同经过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涂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收集装置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焊接、抛丸、喷涂工序废气共用DA001排放)。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颗粒物≤18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51kg/h) 项目切割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收集装置、焊接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收集装置、抛丸产生的颗粒物通过管道,共同经过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涂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收集装置经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割、焊接、抛丸、喷涂工序废气共用DA001排放)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3mg/m3,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022kg/h
2 项目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收集装置,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企业有机废气排放口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浓度≤50mg/m3、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70%)。 项目固化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通过收集装置,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 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86mg/m3满足要求、最低去除效率为64%不满足要求,加测车间无组织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 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产噪设备采取相应的降噪措施 北、西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为:55~58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喷涂废气除尘灰回收后回用于生产,废钢丸、(抛丸、切割、焊接工序)除尘灰、机加工边角料、废焊丝、焊渣、废环氧树脂包装物、废布袋均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均为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清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喷涂废气除尘灰回收后回用于生产,废钢丸、(抛丸、切割、焊接工序)除尘灰、机加工边角料、废焊丝、焊渣、废环氧树脂包装物、废布袋均为一般工业固废,经一般工业固废间暂存后外售;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均为危险废物,经危废间暂存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清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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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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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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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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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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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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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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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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