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采购单位通知,现对**** **翔**际机场员工食堂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做如下更改说明:
*4、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个正在经营的且已连续履行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承包**的食堂业绩,食堂面积大于等于1500㎡,原件备查。
备注:①投标人应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食材采购发票,合同正文须体现“承包”或“承租”或“经营”字样,且应体现食堂面积,否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等补充材料予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可。②“承包**”指发包方将食堂的经营权完全交给承包方,承包方自主运营和管理,包括食材采购、菜品制作、人员管理、成本控制等全部环节。发包方主要负责提供场地、基本设施,并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更改为:
*4、投标人应至少提供1个正在经营的且已连续履行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承包**的食堂业绩,食堂面积大于等于1500㎡,原件备查。
备注:①投标人应提供与同一家单位承包**且已连续履行三年以上(含三年,履行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及近三个月任意一月的食材采购发票;合同正文须体现“承包”或“承租”或“经营”字样,且应体现食堂面积,否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等补充材料予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可。②“承包**”指发包方将食堂的经营权完全交给承包方,承包方自主运营和管理,包括食材采购、菜品制作、人员管理、成本控制等全部环节。发包方主要负责提供场地、基本设施,并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
本更改通知条款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更改通知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通知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请投标人接到通知后将回执回传至我司,邮箱:xulf@iport.****.cn。否则视为贵司已经收悉。
本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对招投标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
****公司
二0二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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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公司:
我司已收悉上述内容,现给予回传确认。(邮箱:xulf@iport.****.cn。)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二、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三、联系方式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赖先生
电 话:177****978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地 址:**市**区机场北路476号
联 系 人:徐先生、黄小姐、陈小姐
电 话:0592-****600、****295、****129
电子邮件:xulf@iport.****.cn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
2026年08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