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政协“纪念中国**红军长征胜利 90 周年”主题书画展装裱、布展、开幕式及现场配套展览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项目名称:省政协“纪念中国**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书画展装裱、布展、开幕式及现场配套展览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000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900.0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省政协“纪念中国**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主题书画展装裱、布展、开幕式及现场配套展览服务 |
1 |
90000.00 |
项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否 |
4.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绿色建材: 无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招标文件获取期限:2026年 08月 04 日起至2026年 08 月 10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9﹕00-12﹕00,14﹕00-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6.3获取地点及方式:在采购文件获取期限内,潜在供应商应通过****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获取地点及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在报名期限内携带单位授权函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获取招标(采文件登记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材料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至****进行报名办理;(1)现场办理的,可直接至代理机构办理书面登记手续,现场(办理)获取地点:****(**省**市**区**街道五四路89****广场1904)。(2)采用邮件方式办理的,须将相应金额的磋商****公司账户,并将相关报名材料盖章版扫描件及转账凭证截图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发送邮件后请电话联系代理机构前台(0591-****6789)办理】,投标人邮件递交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邮件主题: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于办理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7.采购文件售价:磋商文件(纸质或电子)每套200元,若邮寄,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磋商文件售出一概不退。代理机构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8.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截止时间:2026-08-14 15:00:00(**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标书代写
地点:**省**市**区**街道五四路89****广场1904(****),投标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9.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08-14 15:00:00(**时间)
地点:**省**市**区**街道五四路89****广场1904开标室(****)标书代写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
12、采购人:****
地址:**省**市**区五四路21号
邮编:350000
联系人:倪宜琛
联系电话:192****6176
13、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街道五四路89****广场1904
邮编:350000
联系人:李娜
联系电话:0591-****6789、157****0166
附1:购买采购文件和****银行账户信息
| 银行账户 |
| 开户名称:**** |
| 开户银行:****公司****分行 |
| 银行账号:423****10492。 |
| 特别提示 |
| 1、请供应商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磋商保证金款项汇入对应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供应商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编号:***、采购包:***)的磋商保证金”。 3、开具发票事宜: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若为个人转账,则发票抬头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或缴纳代理服务费(只能公对公转账),开具发票须提供与供应商公章一致的单位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政府部门等无税号单位除外。转账当月请联系代理机构前台(0591-****6789)办理,若因未及时提供或提供错误信息造成的开票问题,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不提供换票或补票等服务)。 4、磋商保证金退还事宜:供应商制作响应文件时,应将《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另单独打印盖章一份与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或光盘)一起提交。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将合同原件扫描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163.com),或将合同原件(或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及《退回保证金说明函》(含清晰准确的保证金缴款凭证)送至或邮寄至代理机构。否则由此造成磋商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的,代理机构概不承担责任。 5、关于供应商名称: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单位名称应与获取磋商文件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磋商保证金出账账户名称应与供应商名称一致。****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名称不符的响应文件。 |
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