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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边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市**区浮洋镇东边村集体经济组织: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要求审批东边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关于下达 2026年典型村培育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6]3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美化东边村村容村貌,满足村民对人居环境提升的需求,改善村道、河道及基础服务设施,同意东边村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建设方案。
二、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浮洋镇东边村。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针对东边村内存在的“脏、乱、差”情况,以及基础设施不完善等进行改造提升,包括原有土地面硬化、河道安全设施、基础服务设施完善等。主要工程量包括**混凝土地面硬化654平方米,河道清淤2467立方米,改建河道及池塘护岸598米,**河道防护设施629米,改建过路涵3处,以及公园绿化和立面提升等。
三、经委托有资质造价咨询机构审核,核定项目概算总投资155.62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34.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61万元,预备费用4.53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在《关于下达 2026年典型村培育资金的通知》(安财农[2026]33号)文件下达资金100万元中列支,缺额部分由你单位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期为5个月。
五、项目的**省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606-445103-04-01-222307
六、项目要严格控制投资规模,依法依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施工过程要严格程序,落实各相关安全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
七、项目单位及时向统计部门申报项目入库。
八、如需对本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作较大变更的,请根据《****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潮府规〔2025〕9号)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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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区市监局、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分局、区监委办 ,陈捷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