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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08月03日 |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6年中央及省级项目实施方案>(吉农计财发[2026]3号)》、附件15:《2026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指南)要求,经公开遴选和申报,截至于2026年7月28日(遴选截止时间),只有****申报承担**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培训机构,********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相关科****小组于2026年8月3日对申报的单位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该单位通过评审,拟认定为承担**市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的培训机构。待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后正式认定。
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
公示电话:0432-****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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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
初审:黄一宁;复审:杨勇;终审:韩应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