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维吾尔自治区****协会作出对****合成氨及配套装置升级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按照《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信息公开的主体;建设单位编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的过程中,应当公开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信息,征求公众意见。建设单位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内容负全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26年7月27日,我单位委托****承担****合成氨及配套装置升级改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应实行公开、平等、广泛和便利的原则,采用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我单位现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合成氨及配套装置升级改建项目
工程地点:**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工业园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E84°0′25.130″,N41°49′23.372″。
建设性质:改建
项目概要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现有工程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合成氨30万吨/年(中间产品),最终生产50万吨年尿素产品,项目工艺主体装置为合成氨装置(脱硫、转化、变换、脱碳、氨合成、压缩、氨冷冻和贮存、氢回收、氨回收、氨库等)和尿素装置(合成、净化、浓缩、造粒、回收、冷凝液处理、尿素包装等),同时配套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
本项目改建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拟依托现有尿素装置、部分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采用先进的粉煤加压煤气化+富氧换热式天然气转化、净化、氨合成工艺生产液氨和 CO2气送现有尿素装置生产尿素。改建后合成氨规模不变、尿素规模不变,仍为30万吨/年合成氨(中间产品)、52万吨/年尿素。本项目在****现有厂区内改建,不新增占地。
本项目总投资:182321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 系 人:杨总
联系电话:182****7127
地址:******县拉依苏化工区
邮编:841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
联 系 人:魏工
联系电话:186****0506
电子邮箱:****@qq.com
地址:****市**区三道湾路100号2号办公楼二层
邮编:830000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调查表网络链接地址:
https://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公众参与本着知情、真实、平等、广泛、主动的原则,采用公开发布工程信息收集公众意见及建议,公众可点击本文中链接获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出您对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实施后有关的环保意见和建议。
****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