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县人民医院共享充电宝投放租赁服务遴选项目二次报价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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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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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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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共享充电宝投放租赁服务遴选项目 二次报价公告




****现就共享充电宝投放租赁服务项目,组织通过初步评审的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收费标准及管理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过初评单位

******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公司。

二、报价要求

请上述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二次报价。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遴选资格。

1. 报价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月11日17:00止,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 报价递交要求:密封包装,现****采购办公室,不接受邮寄。

三、评审方式

根据初审结果,结合二次报价(收费标准及管理费),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医院官方平台公示。

四、联系方式:

地址:**省**县溪河路114号,****南楼5****办公室。

****中心联系人:任远远:0561-****006

招采办联系人:毛传慈 电 话:0561-****009

监督部门联系人:陈帅 电 话:0561-****018

二次报价格式:

****共享充电宝投放租赁服务项目

二次报价表

序号

收费标准(50分)

管理费/年

(不含电费)(50分)

联系人

及联系方式

1

免费时长5分钟;

免费时长后收费 元/小时,

元/24小时。

元/台

备注:评分标准

收费标准(50分)

低价优先法,响应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为满分25分。其他投标人的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标书代写

分值=(评标基准价/响应报价)×50%×100标书代写

管理费(50分)

高价优先法,响应价格最高的报价为评标基准价,价格分为满分25分。其他投标人的分值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标书代写

分值=(响应报价/评标基准价)×50%×100标书代写

***公司(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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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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