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8-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受理的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五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传真):0870-****889
通讯地址:**市**区环**路419号
邮 编:657000
2026年8月3日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项目名称 | 110kV官房输变电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镇**乌峰街道、塘房镇、**彝族苗族乡、母享镇 |
| 建设单位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项目概况 | (一)变电工程 **1座110kV****电站,站内占地面积5913m2,主变压器户外配置。主变本期建成2×50MVA,终期规模3×50MVA;110kV出线本期2回,终期4回;35kV出线本期3回,终期6回;10kV出线本期6回,终期30回;配电装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单列布置;无功补偿装置:本期装设4组电容器组(#1、#2主变各2组),终期共装设6组电容器组无功补偿装置,预留2组无功补偿装置场地;配套建设事故油池、集油坑、污水处理设施、危废间、生活设施及辅助用房等。 (二)间隔扩建工程 (1)在220kV安东变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新增断路器、隔离开关、互感器等一二次设备。 (2)在110kV**变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新增断路器、互感器等一二次设备。 (三)线路工程 (1)**110kV安东~官房输电线路工程(A回),路径全长约40.051km。全线除110kV官房变侧终端塔采用1基双回塔单边挂线外,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杆塔数量共计165基;导线型号:15mm、20mm冰区导线采用JL/LB20A-240/40铝包钢芯铝绞线,30mm冰区导线采用JLHA1/G1A-240/30型钢芯铝合金绞线;地线型号:1根地线采用JLB20A-100铝包钢绞线,另1根地线采用OPGW-48B1-100架空复合光缆。 (2)**110kV**~官房输电线路工程(B回),路径全长约15.716km。全线除110kV官房变侧终端塔采用1基双回塔单边挂线外,其余均采用单回路架设;**杆塔数量共计64基;导线型号:15mm、20mm冰区导线采用JL/LB20A-240/40铝包钢芯铝绞线,30mm冰区导线采用JLHA1/G1A-240/30型钢芯铝合金绞线;地线型号:1根地线采用JLB20A-100铝包钢绞线,另1根地线采用OPGW-48B1-100架空复合光缆。 (3)**35kV线路3回,路径全长约14.18km;**10kV线路6回,电气备用5回,线路路径全长约17.1km。 项目总投资2119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2万元,占总投资的1%。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施工期:废水、固废、扬尘、噪声、生态等。 运行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固废等。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一)废水:(1)变电站施工区设置沉淀池、临时厕所和化粪池,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或施工作业。(2)输电线路施工废水产生量较小,就近回用于施工作业和洒水降尘等,不外排。(3)施工期施工人员食宿均就近租赁项目附近村庄居民现有住房,生活污水经居民房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户农田施肥,不外排。(4)施工物料、开挖土石方用彩条布苫盖,施工结束及时回填并清理场地,采用乡土物种恢复施工迹地;坡度较大区域设置截排水沟,末端连接沉淀池,防治水土流失。(5)采取一档跨越河流,不在水中立塔。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水、垃圾等。邻近河流的塔基施工时,施工人员不得在靠近水域附近搭建临时施工生活设施,严禁施工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等排入水体。 (二)固废:(1)架空线路基础开挖产生的土方就地回填压实、综合利用;****电站土建阶段产生的表土用于站址、边坡、进站道路边坡的绿化覆土,剩余的土石方运至本项目弃土场,弃土场位于******委员会苗子湾(本项目东南侧约1.5km),弃土场可消纳全部弃土,土石方平衡合理。弃土运输车辆必须密闭加盖,严禁超载、沿途遗撒,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场地出入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泥土带出场外。弃土堆存过程中应分层压实,设置临时排水系统,坡脚设置拦挡设施,防止雨水冲刷造成水土流失;遇大风、降雨天气,对裸露弃土采取覆盖措施。严禁随意破坏弃土场周边原有植被,施工活动严格控制在场地红线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对场地进行平整、覆土,种植乡土草本及灌木,恢复植被,防治水土流失。弃土场严禁接纳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及其他有毒有害固体废物,防止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2****电站的施工区设置垃圾桶、垃圾池等垃圾收集设施,并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输电线路施工现场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由施工人员自行收集后带回租住地,随当地的生活垃圾一起处理,禁止在施工现场随意丢弃。(3)尽量回收可利用的建材和建筑垃圾,对于不可回收利用的建材和建筑垃圾由施工单位运送至指定的垃圾收集点。(4)施工中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及时采取挡护措施,严禁向附近水体排放工程弃土、废泥浆、废弃的混凝土、生活垃圾等施工废物。(5)施工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设彩条布、草垫或棕垫,防止施工活动破坏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将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残渣等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三)扬尘:(1)变电站施工场地四周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内侧定期洒水降尘;线路施工段采用分段作业方式,对施工区域实施临时围蔽,减少扬尘扩散范围。(2)施工场地配备移动式洒水设备,遇干燥、大风天气时加密洒水或暂停土石方开挖、物料装卸等易产生扬尘的作业。(3)料堆及基础处开挖临时堆放的土石方采用篷布覆盖防治扬尘,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4)运输土石方、砂石、水泥等物料的车辆,必须加盖密闭帆布,严禁超载、遗撒,运输路线优先避开居民区、学校等敏感目标,运输过程中全程密闭。施工便道定期清扫、洒水,避免车辆行驶产生道路扬尘。(5)优先选用符合国标的施工机械,严禁使用报废、超标排放设备;加强设备日常保养;施工场地严禁露天焚烧包装物、垃圾、杂草等,杜绝黑烟和异味污染。(6)明确项目扬尘防治责任人,制定专项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并报监理单位审核;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公示扬尘防治责任人、监督电话、防治措施及执行标准,接受周边居民和主管部门监督。 (四)噪声:(1****电站场地平整完成后,先行设置围墙。(2)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损坏而加大其工作时的声压级。(3)施工单位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施工车辆经过居民区时减缓行驶速度,减少鸣笛;施工单位应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应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4)利用噪声强度随距离增加而衰减的特性,将较强的噪声源尽量设在远离居住区的地方。(5)施工工地应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运输路线。(6)原则上禁止夜间进行施工,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7)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依法限制夜间施工,如果因工艺特殊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证明文件并对外进行公示公告: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政府相关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8)施工单位建立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明确噪声防治责任人,定期开展施工人员噪声管控培训;加强设备日常维护,避免设备因部件松动、老化产生异常噪声;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设备同时运行的数量,避免噪声叠加。 (五)生态环境:(1)生态环境避让措施:施工期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及长江上游珍****自然保护区(**段)范围内设置牵张场、跨越场、塔基临时施工场及施工道路等临时设施。优化临时施工场地选址、施工安排及施工工艺,减少林地的临时占用。 (2)生态环境影响减缓措施:①基础开挖临时堆土应采用临时拦挡措施,用苫布覆盖,回填多余土石方选择合适地点堆放,防止施工废弃物进入地表水体,并采取措施进行防护,塔基周围其他区域采取铺垫措施减少扰动破坏。②避开雨季施工,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以用于后期植被恢复,开挖土石方及时回填、夯实、平整。③牵张场及塔基施工场等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尽量设置在永久占地范围内,需要另行占地的,选择线路沿线荒地或植被条件不好的区域布置,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④严格控制塔基周围的材料堆场范围,尽量在塔基占地范围内进行施工活动。牵张场选址应尽量避让植被密集区,减少植被破坏,并可采用钢板铺垫,减少倾轧。⑤尽可能利用已建硬化道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和人抬马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材料运输。⑥施工中尽量控制声源,选取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安排强噪声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噪声对野生动物的干扰,合理制定施工计划,避免在夜间以及鸟类繁殖季节进行施工,减少工程施工期对鸟类栖息地的扰动和破坏,避让评价区内保护动物的产卵高峰季节。 (3)生态环境影响恢复与补偿措施:生态修复应充分考虑自然生态条件,因地制宜,制定生态修复方案,优先使用原生表土和选用乡土物种,防止外来生物入侵,构建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的植物群落,最终形成可自我维持的生态系统。塔基施工区占用耕地、园地的区域在施工结束后需进行复耕。 (4)管理措施: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明确环境保护相关条款,包括红线施工过程中的专项设计和实施生态保护或修复工作,临时占地及施工范围的严格控制、表土分离剥离及规范收储,其他区域施工过程中的沉淀池规范设置、洒水抑尘措施、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处置、废土石的规范收储及回用、机修废油等跑冒滴漏措施;施工前的环保宣传教育,环保标识标牌制作,施工人员的违法行为管控;监理单位对上述内容的监理工作安排及定期形成的监理日志、监理报告等,并作为项目环保验收的依据。②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划定施工区域界线,禁止超范围、超计划占地。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避免毁坏,及时报告当地相关部门的专业人员妥善处理。依法依规使用林地,禁止乱砍滥伐和捕杀野生保护动物。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周边河道进行非法捕捞、电鱼、毒鱼、炸鱼等损害鱼类的行为。 (5)生物多样性保护措施:①施工人员禁止对野生生物物种进行采集、收购或者携带,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②施工期应加强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项目区域引进外来物种。③工程施工期应避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对象,对于被占用的其他林地,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并进行补偿。④项目施工期,禁止施工人员扩散、放生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在项目区发现疑似外来物种的,应当及时向当地相关部门报告。⑤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6)野生动物及重要物种保护措施:①工程施工期间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禁止非法狩猎和捕杀陆生脊椎动物,减少工程建设对动物的影响。②合理安排施工规划,工程建设中应尽量避让长势较好的森林植被,严禁破坏占地区外的森林植被。③工程施工过程中,尽量避开兽类的繁殖季节。④保护当地的野生动物,禁止人为捕杀;禁止引入外来有害生物。⑤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占地范围,禁止超范围占地,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噪声及三废措施,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禁止捕猎野生动物,以保护评价区内重要物种的生境。 (7)生态保护红线及公益林区域保护措施:①在下一步设计中,进一步局部优化塔基位置,确保塔基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线路杆塔定位时使线路塔基尽量远离生态保护红线。在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作业时,塔基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严守占地红线范围,尽量减少永久及临时占地面积;在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内尽量利用既有道路进行材料运输,评价要求不得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施工道路。②跨越塔塔基的设计因地制宜采取全方位长短腿配高低基础,最大限度地适应地形变化的需要,避免塔基大开挖,保持原有的自然地形,尽量减少占地和土石方量,保护生态环境。③在线路跨越生态保护红线处优先采用环境**型的飞艇、动力伞或无人机等放线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范围。④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三场”,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设置临时用地。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堆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⑤临时施工道路尽可能利用保护区内已有乡村公路、机耕路、林区小路等现有道路;局部交通条件较差的山丘区,尽可能通过人力或畜力将施工材料运至塔基附近,施工道路不得涉及生态保护红线。⑥本工程跨越塔的塔基基础开挖土方先临时集中堆放在塔基施工场地范围内,待基础浇筑完成后全部在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回填、夯实、平整,就地利用,不外弃,施工结束后对塔基区(非硬化裸露地表)通过播撒草籽等方式进行植被恢复。⑦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他们了解生态保护红线的重要意义和生态保护红线的边界,在施工过程中不进入生态保护红线内,并在施工过程中注意保护生态环境,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践踏植被。⑧施工结束后开展土地整治,进行植被和迹地恢复。施工结束后,尽快对生态保护红线跨越塔基施工区附近采取种植乔灌草或撒播草籽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或复耕,所选用的树种和草种以当地的乡土植被为宜,恢复临时占地区域原有生态环境和土地利用功能,并加强后期养护和维护。 (8)长江上游珍****自然保护区(**段)保护措施:①项目施工区不进入临近保护区两岸;同时针对保护区两岸限制施工人为活动并加强管理。②严格加强施工管理,施工废水回用不外排,禁止排入水体;施工废料、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禁止倾倒在河流两岸或直接倾倒进入水体,严禁在水体附近冲洗施工含油器械及车辆,防止油类物质进入水体。③临近保护区的塔基施工时避开雨天。在土方开挖回填时避开雨天作业,雨天来临前将开挖回填或按要求堆放覆盖等处理完毕,避免水土流失影响河流水质。④严格施工范围,禁止在保护区范围内设置塔基或跨越场、塔基施工场、牵张场等临时设施,线路跨越保护区采用无害化高塔一档跨越方式。⑤自然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保护标识牌,标识自然保护区范围和相关保护措施。⑥加强施工队伍的管理工作,严格禁止出现炸鱼、电鱼、毒鱼、破坏水生生物等违法行为。⑦工程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施工场地清理,并对塔基区及临时占地区域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生态恢复采用当地易成活的常见种,禁止引进外来物种。 (9)**河上中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保护措施:根据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依据工程布局、施工扰动特点、建设时序、地貌特征、自然属性、水土流失影响等进行分区。**110kV****电站施工主要以场地防护及建筑物施工为主要内容,施工完毕后场地将被建构筑物硬化覆盖。针对塔基区、塔基施工区、电缆施工区、跨越施工场地区、牵张场地区及施工便道区统一进行措施布局水土保持措施。 (10)永久基本农田区域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在永久基本农田区域布设临时设施。高塔跨越永久基本农田区域,设计好导线对地高度;设置环境保护宣传牌、警示牌,后期设置电磁环境宣传牌、警示牌。 运营期:(一)工频电场、工频磁场:(1)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电磁环境监测,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确保电磁环境影响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的限值要求。(2)设立相应的警示标志,并做好警示宣传工作,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图文标志。 (二)噪声:工程投运后及时进行声环境监测,加强日常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电站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限值要求,确保线路沿线各声环境敏感目标的环境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限值要求。 (三)固体废物:(1****电站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站内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收集点,随当地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不得随意丢弃。(2)变电站内铅酸蓄电池达到使用寿命或需要更换时,先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内,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单位立即处理,严禁随意丢弃。 (四)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每台主变压器下方设置1个集油坑,容积16m3,**1座地埋式事故油池,容积为30m3,在事故情况下,泄漏的变压器油由集油坑收集后,经排油管道收集至事故油池暂存。(2)严格做好防渗工程,集油坑、事故油池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建设,进行基础防渗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10-7cm/s),或至少2mm厚**度聚乙烯膜等人工防渗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3)危险废物暂存间需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采用抗渗混凝土、**度聚乙烯膜、钠基膨润土防水毯或其他防渗性能等效的材料,对地面、墙面裙角进行表面防渗处理。废铅酸蓄电池使用聚四氟乙烯托盘,收集电解液渗漏。(4)施工期加强工程监理和环境监理,做好防渗工程质量,做好照片、录像以及相关文字说明等存档资料。(5)运营期定期检查各储存设施,避免出现泄漏等不良情况。(6)废旧铅酸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的贮存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的相关要求执行,外运管理要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规定。(7)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岗位培训,建立健全环保管理机制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落实岗位环保责任制,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防止事故排放导致环境问题。(8)针对本项目可能发生的突发事故,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生态环境局备案;建立完善的应急制度,定期开展演练,针对工程变动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制定巡线生态保护方案。对线路巡线工作人员,应加强环境保护意识教育,爱护一草一木,严禁猎杀野生动物,禁止非法破坏植被。(2)加强线路维护人员管理,禁止肆意踩踏和引入外来植物、禁止乱砍滥伐,禁止踩踏和破坏农田水利设施;(3)线路维护检查过程中严格控制行走路线,避免对生态保护区及公益林边缘植被等造成踩踏、破坏,禁止踩踏、破坏农作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