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设备采购
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食堂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置小区2栋3单元20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 8 月 7 日 16时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食堂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1972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
最高限价:¥1972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
采购内容:****食堂设备采购。(具体详见附件3)。
合同履约期:所有货物在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
建设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A. 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附注)或提供2026年1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
C.具有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D.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E. ****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F. 供应商信用信息: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的书面承诺;
G.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询比文件时间:2026年 8 月 4 日至2026年 8 月 6 日(09时00分-12时00分,14时30分-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地点:****(**区**置小区2栋3单元201号)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①、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售价: 300 .00元。(电子版,售后不退,请慎重)
四、响应文件提交 加急标书代写截止时间:2026年 8 月 7 日16时00分(**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视为自动放弃参加本项目询比。加急标书代写
地点:****会议室(**区**置小区2栋3单元201号)
五、开启时间:2026年 8 月 7 日 16时 00分(**时间)
地点:****会议室(**区**置小区2栋3单元201号)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八、采购活动询问、质疑:
(1)采购活动询问、质疑方式:供应商对采购过程相应阶段有质疑的,应在响应截止期3日以前联系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当面一次性提交书面质疑文件,提出质疑的方式为通过将质疑函(原件)送达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质疑的,视为完全认同询比文件所有要求。
(2)投标人因自身原因,在本公告确定的获取《询比文件》时间之外获取《询比文件》的,获取时间不作为投标人提出询问或质疑的起始时间,因此而造成投标丧失询问或质疑资格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市**县
联系方式: 赵乾136****0094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区**置小区2栋3单元201号
联系方式: 170****8999、 155****7637、183****923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国藩(项目负责人)、吴小玲、张尧
联系方式: 170****8999、 155****7637、183****9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