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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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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省实施办法》,经研究,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地块位于西王沟以东、陈毕线以西、盐洛高速以南、冠子岭村以北范围内,涉及石道乡陈家门、冠子岭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地块用于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属能源类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土地情形。
三、工作安排
(一)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人民政府,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应当由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予以确认,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予以配合。
(二)开展征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我市将由拟征收****人民政府,同步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公告时间:2026年7月22日至2026年8月5日。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