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道真自治县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市**区大营路街道大营坡中**府B地块B6栋38层13号、14号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6年8月24日14:00时(**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道真自治县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草联动审批第三方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采购
预算金额(元):40万元/年
最高限制单价:参照贵****协会文件(黔林建协[2017]3号)《贵****协会关于印发**省林业行业调查规划设计项目收费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下浮35%计取,不同类型的调整系数均按其最低系数计取。
采购服务情况:
1.采购预算:年度预算金额肆拾万元整(¥400,000.00元),从2026年年初预算的征地拆迁资金中列支。
2.框架协议的期限:2年(自签订框架协议之日起计算)。
3.服务内容:入围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委托,提供建设项目用林用草审批手续办理相关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使用林地(草地)可行性报告编制、涉及自然保护地和世界遗产地等的论证意见出具、用林用草审批申报材料组卷与上报并直至通过上级批准(拿到批文)。
4.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省关于用地用林用草审批的技术规范和要求;服务响应时效应满足采购人项目推进时间要求;经采购人确认,服务成果未能通过上级审批的,供应商应无偿修改至通过。
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采购数量:3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或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6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免税或不需交纳社保资金的,须出具有效的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证明;
(注: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只允许中小企业参与投标,中小企业需出具相应的声明函;中小微企业的分****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四部委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执行。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特别说明:本采购文件所指的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所称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依据《****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根据财政部发布《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问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4)根据《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同于小微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及相关材料。
(5)根据《****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政策,但不重复享受。****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根据《****财政局****政府采购惠企政策的工作提示函》(贯彻文件:《****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采购预算中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监狱企业、残疾****政府采购活动,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政府采购政策。
(三)本项目所需特殊要求:无。
(四)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供应商承接业务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时间: 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8月11日每天09:00时至17:00时;
2.地点:**省**市**区大营路街道大营坡中**府B地块B6栋38层13号、14号。
3.方式:①现场获取:携带供应商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上述地点获取。②网上获取:供应商将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获取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Pdf发送至邮箱****@qq.com,****公司审核无误后将征集文件发送至寄件邮箱。(注:授权委托书应有供应商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4.征集文件售价:500元/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标书代写
1.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 2026年8月24日14:00时(自征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省****中心三楼。标书代写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采购项目,开展采购活动时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不属于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联系地址:道真自****社区淞江东路
项目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83****722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联系地址:**省**市**区大营路街道大营坡中**府B地块B6栋38层13号、14号
联系人:周云平(项目负责人)、刘进、王**
联系电话:181****2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云平(项目负责人)、刘进、王**
联系电话:18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