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20260803

审批
重庆-重庆-垫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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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03 [ 发布日期 ] 2026-08-03

****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0803

****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sthjj.****.cn。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1941,通讯地址:**市两江新区礼环南路102号,邮政编码:401120。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处理中心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

****工业园区澄溪组团F12-2/02地块

****

******公司

****处理中心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项目(以下简称****处理中心****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950立方米/天,一期设计处理规模530立方米,二期设计处理规模420立方米/天,生产废水包括含铬废水、含镍废水、化学镍废水、混排废水、综合废水、络合废水、前处理废水、电解磷化废水。含铬废水采用“还原反应+混凝沉淀+超滤+两级反渗透”工艺处理,反渗透浓液经“反渗透+MVR”工艺进一步处理;化学镍废水采用“破络反应+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与含镍废水一并采用“破络反应+混凝沉淀+超滤+两级反渗透”工艺处理,反渗透浓液经反渗透工艺进一步处理;混排废水采用“破络反应+还原反应+混凝沉淀+超滤+两级反渗透”工艺处理,反渗透浓液经“反渗透+MVR”工艺进一步处理;综合废水采用“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络合废水采用“破络反应+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前处理废水采用“混凝沉淀+气浮”工艺预处理,电解磷化废水采用“破络反应+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生活污水经生化池收集处理后与经预处理的综合废水、络合废水、前处理废水、电解磷化废水一并进入综合物化系统采用“破络反应+混凝沉淀”工艺处理后进入生化处理系统采用“水解酸化+厌氧+缺氧+好氧+MBR”工艺进一步处理。上述经处理废水中总铬、六价铬、总镍在处理单元排口满足《**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OSES 02-2017)要求,其余污染物在总排口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要求后通过**尾水管线排入**河。

拟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调节事故池及提升泵房、一级反应沉淀池及加药间、二级反应沉淀池及风机房、生化池及附属设施、污泥处理及危险废物贮存库、****泵站及尾水管线。其中调节事故池及提升泵房主要布置调节池、事故池及提升泵等;一级反应沉淀池及加药间主要布置一级预处理系统、加药间及提升泵等;二级反应沉淀池及风机房主要布置二级预处理系统、风机、空压机、中间水池、膜浓液储存区;生化池及附属设施主要布置水解酸化池、厌氧池、缺氧池、好氧池、MBR膜池、膜离线清洗池等;污泥处理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主要布置膜处理系统、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间、污泥堆存区、MVR蒸发系统、危险废物贮存库等;****泵站和尾水管线约9724米。配套建设检测用房、机修车间、管理用房、中央控制室、物化分析室、理化分析室、厂内污水管道收集系统、锅炉房、柴油储存间等。

拟建项目设置施工材料堆放场和堆管场各2处,不设置施工便道、施工营地等;总投资约2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8.7%,劳动定员20人,三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1)大气环境: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锅炉房天然****处理站运行产生的含氨、硫化氢、氯化氢、硫酸雾等废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天然气燃烧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658-2016)及修改单排放限值要求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调节池、还原池、水解酸化池、生化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处理间等产臭单元臭气加盖收集后经1套生物除臭装置处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采取废气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加强厂区通风和绿化,污泥及时清运处置,厂界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硫酸雾和氯化氢应满足**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环评综合考虑,拟建项目设置自预处理工段、生化处理厌氧工段和污泥处理工段等产臭单元外延100米的环境防护距离,防护距离范围内现有12户散户居民,根据《****政府关于承****处理中心环境防护距离内散居农户搬迁的函》,搬迁完成后,防护距离内无保护目标,不得规划或建设居住区、学校、医院及其他对环境空气敏感的环境保护目标。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接受。

(2)地表水环境: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生活污水产生量约81立方米/天,经生化池收集处理后由生活污****处理站生物处理系统处理;初期雨水产生量约761立方米/次,分批泵入混排废水处理单元处理。污水处理站废水经分类分质处理,总铬、六价铬、总镍在处理单元排口应满足《**市电镀行业废水污染物自愿性排放标准》(T/COSES02-2017),其余污染物在总排口应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表3标准后经**尾水管线排入**河,最终汇入龙溪河。含铬废水处理单元排口设置流量、六价铬、总铬在线监测装置;含镍废水处理单元排口设置流量、总镍在线监测装置;混排废水处理单元排口设置流量、六价铬、总铬、总镍在线监测装置;总排口设置流量、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铬、六价铬、总镍在线监测装置;雨水排口对pH、悬浮物、总铬、六价铬、总镍开展自行监测。根据拟建项目正常排放对**河**溪河评价河段影响的预测结论,各预测断面水质应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Ⅲ类标准,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产生较大不利影响。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生态:拟建项****工业园区澄溪组团内实施,占地面积约1.78公顷;尾水管线以临时占地为主,占地面积约9.59公顷,占地类型以耕地、林地等为主,其中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约3.5公顷。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用地手续。对陆生生态的影响:评价范围内未发现国家级和**市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分布,毛豹皮樟、黄葛树等古树均不在拟建项目占地范围内,评价区植被类型以常见种为主,对陆生植物及植被影响小。评价范围内分布有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种、**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种,其中普通鵟、四声杜鹃、大拟啄木鸟等鸟类活动范围广、周边适生区广泛,施工噪声干扰等对其影响有限;黑眉锦蛇、乌梢蛇、黄鼬等动物具备较强运动迁移能力,受到噪声等影响时能快速迁移至周边类似生境,对其影响较小。对水生生态的影响:涉水施工直接造成区域内部分底栖动物生物量丧失,涉水施工产生的悬浮物将导致该水域悬浮物浓度上升,对浮游生物的生长率及生物量产生影响,导致区域内浮游生物种类组成发生短暂变化;施工噪声及振动对鱼类产生驱离影响,导致邻近小范围水域鱼类**量减少。施工期结束后悬浮物的影响逐渐消失,对浮游、底栖动物和鱼类影响可接受。拟建项目入河排污口位于**镇大缺口至五洞镇三洞桥产卵场,评价范围内****电站大坝产卵场、高洞****电站大坝产卵场、高洞电站索饵场和越冬场等鱼类“三场”。施工期进一步优化施工时序、缩短施工时间,涉水施工避让鱼类繁殖期;根据拟建项目正常排放对**河**溪河评价河段影响的预测结论,**河**溪河水质应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89),对水生生物和鱼类“三场”的生态影响可接受。拟采取的主要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剥离表土集中堆放并设置临时拦挡、截排水沟;施工期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结束后及时开展复垦、植被恢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培训。加强涉水施工环境管理,涉水施工安排在枯水期、避让鱼类繁殖期,禁止捕捞鱼类等水生生物。运营期强化**河巡查力度;根据河道底泥跟踪监测情况及时开展清淤工作;开展鱼类**及水生生物**监测。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建设的生态影响总体可接受。对**明月山风景名胜区的影响:拟建项目尾水管线穿越**明月山风景名胜区,不占用风景名胜区内核心景区和景点。占地范围内植被主要为慈竹、麻柳、狗尾草等,施工活动导致表层土壤剥离和植被破坏,通过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后对植被影响较小;工程施工对野生动物产生驱离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并设置围挡及警示标志,施工完成后及时开展植被恢复,定期开展生态监测等。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对**明月山风景名胜区的影响可接受。

(4)地下水及土壤:****中心各类废水收集管道沿地上管廊架空布置;污水处理站各污水处理池体架空设置,废水管网架空布置。将调节池、反应池、事故池、中间水池、污泥浓缩池、固液分离池、膜池、液体储罐区、化验室等区域设为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6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危险废物贮存库、污泥堆存区和含镍膜浓液储存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生化池、风机房、配电房、柴油发电机房、锅炉房等区域设为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不低于1.5米厚渗透系数为1.0×10-7厘米/秒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设置3处地下水监控井、2处土壤监测点,对地下水和土壤质量定期开展跟踪监测,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5)声环境: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锅炉、泵、风机、空压机、蒸发设备、污泥压滤机等,源强约65~85分贝。选用低噪声工艺设备,并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东侧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对区域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接受。

(6)固体废物:运营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和一般药剂废包装材料,其中废离子交换树脂产生量约0.08吨/年,交由厂家回收利用;一般药剂废包装材料产生量约1.34吨/年,交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主要为含镍污泥、含铬污泥、综合污泥、排泥井污泥、含铬蒸发残渣、混排蒸发残渣、废过滤膜、实验废物、药剂废包装材料、空压机废油、废矿物油及油桶、含油废棉纱、含镍膜浓液等,其中各类污泥产生量约883.7吨/年,分类暂存于污泥堆存区;含镍膜浓液产生量约3978吨/年,暂存于含镍膜浓液储存区;蒸发残渣产生量约297吨/年,与其余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3吨/年,分类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转移应符合《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 交通运输部 部令 第23号)要求,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时,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采取以上措施后,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带来的影响可接受。

(7)环境风险:拟采取的主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包括:企业****处理**设置废水监控设施;危险废物贮存库设置收集沟和集液池;设置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报警装置;液体化学品存放于专用储罐或储存桶,储罐区设置围堰,液体药剂储存区、污泥处理区、实验室等区域设置集液沟;设置总有效容积约1140立方米的事故池,包括有效容积约191.25立方米的含铬废水事故池、有效容积约339.75立方米的综合废水事故池、有效容积约119.03立方米的含镍废水事故池、有效容积约369立方米的前处理废水事故池、有效容积约70.5立方米的电解磷化废水事故池、有效容积约15.86立方米的络合废水事故池、有效容积约33.75立方米的混排废水事故池;设置1座有效容积约770立方米的初期雨水池,雨水管网设有雨污切换装置;****泵站外和排放口设置流量计并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水厂建立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与演练。采取上述措施后,拟建项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

(8)总量控制:拟建项目废气污染物氮氧化物排放总量2.484吨/年;一期实施后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六价铬、总铬排放总量分别为7.95吨/年、1.272吨/年、0.08吨/年、0.0014吨/年、0.0056吨/年,二期实施后全厂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六价铬、总铬排放总量分别为14.25吨/年、2.28吨/年、0.143吨/年、0.0025吨/年、0.01吨/年。

**市**县发展改革委核发《**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508-500231-04-01-368517)

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未提出反对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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