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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公寓(北区 8栋)工程结算编制(二审) |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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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额(¥27,790,000元) |
| 工程造价咨询 |
| 30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服务费按《**省省级财政投资评审第三方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办【2024】5号)收费六折计取 |
| 结算评审(二审);项目地址位于**市**区****校内,总建筑面积9917平方米,**1栋7层学生公寓及道路、绿化等总图工程,报送结算金额为¥****6737.46元;一审审定金额为****0874.56元。 |
| 3(个工作日) |
| 5(个工作日) |
| 3(个工作日)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查看资质等级树 |
| 无 |
| 付款方式: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后一次性付清费用。 人员要求:本项目的实施人员不少于2名(包含1名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项目负责人)、1名安装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师)。项目负责人必须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有3年及以上从事工程造价审核工作经验。 中标后签订合同前,****公司营业执照、项目实施人员的职务、姓名、职称、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及职称证书复印件和近连续六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从事工程造价审核工作期限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采购单位任何事务与项目负责人联系,服务事项也由项目负责人安排。签订合同资料移交后一周内,合同签订的项目实施人员,****学校开展结算审核工作,驻场服务至项目审核初稿完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初稿完成并经双方确认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协商离场时间。如供应商中标后未能响应上述要求,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学校有权不予签订合同或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责任。另,形成的造价成果报告,需符合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若出现审批不通过,需协助甲方整改,如出现行政处罚等问题,甲方将不予支付审计费,并将追究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 |
| 随机抽取 |
| 财政性资金 |
| 2026-08-06 16:00:00 |
| 线上选取 |
| 2026-08-06 16: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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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