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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建设单位应当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农场伊盛源****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见附件。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农场伊盛源****加工厂建设项目附近可能受影响区域内的居民、****事业单位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录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部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公众在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国家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⑴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人:韩晓东 联系方式:158****1311
⑵评价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名称:黑****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方式:0451-****0755
邮箱:****@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信息公开之日起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