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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对《福林-金港城(一期)建筑设计调整》向社会公布。
一、项目位置:**县县城。
二、公示有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示时间: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9日)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何工
联系电话:0774—****411 联系邮箱:zpzrzyczg@gxj.****.cn
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内向本局提出,并请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1.调整申请及调整内容
2.调整前后总平面图
3.
调整前后鸟瞰图
4.
调整前后单体透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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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