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欧孚生物科技年产2万吨纳米碳增效剂、30万吨大量元素水溶性药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审批
湖北-宜昌-宜都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8月0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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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分局
生成日期
****08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索引号
****
有效期
长期公开
文号
宜市都环审〔2026〕20号
责任科室
行政审批股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关于欧孚生物科技年产2万吨纳米碳增效剂、30万吨大量元素水溶性药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欧孚生物****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欧孚生物科技年产2万吨纳米碳增效剂、30万吨大量元素水溶性药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欧孚生物科技年产2万吨纳米碳增效剂、30万吨大量元素水溶性药肥项目建设****工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纳米碳增效剂生产线和大量元素水溶性药肥生产线,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纳米碳增效剂2万吨、大量元素水溶性药肥30万吨。该项目总投资7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

《报告表》结论表明:在严格落实《报告表》和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以得到缓解或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的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与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期间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防止施工扬尘、噪声、废水污染和生态破坏,妥善处置施工期的固体废物。

(二)落实“雨污分流”等废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和研发测试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沉淀后与循环冷却废水和蒸汽冷凝水经总排放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气洗涤废水回用,不外排。

(三)落实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大量元素水溶性药肥熔融、混合、造粒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酸性洗涤塔处理后经1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大量元素水溶性药肥投料、冷却、筛分、包膜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纳米碳增效剂投料、破碎、造粒、烘干、冷却、筛分、包膜、包装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酸性洗涤塔处理后与烘干燃烧废气一并经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加强生产车间现场管理,确保厂界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四)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车间内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五)按照“**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沉淀池泥渣交固废综合利用单位处置;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规范化建设危废暂存点,废机油、研发测试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点,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规范化建设排放口,加强防渗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机构和环境管理体系,明确环境管理职责,制定并落实环境监测计划,并按要求完成环境监测工作。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程序自行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项目调试运行或者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及排污许可管理要求申请排污许可,不得无证排污或者不按证排污。

五、项目涉及产业政策、规划、土地、安全、林业、农业、水利等方面内容,以相应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为准。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请宜****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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